【活动内容】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徽标征集通知 为进一步弘扬奥运精神,增强市民体质,培养选拔体育后备人才,我市将于2009年5月至9月举办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徽标创意方案通知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徽标设计应充分体现 “弘扬奥运精神、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主题和“团结、和谐、健康、奋进”的体育精神;
2、徽标应简洁、明快、有现代感,并含“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中文字样;
3、徽标设计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设计者须填写《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徽标创意方案原创承诺书》(下载地址:www.leshan.cn)。
二、投稿办法和要求
l、徽标设计者可为个人或单位,单位可以集中投稿,投稿时请写明投稿人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2、此次征集活动采取网上征集方式,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5日,所有应征作品和原创承诺书电子版本请上传乐山新闻网(www.leshan.cn)“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专题网页”。
3、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评审工作
本次徽标的征集活动,由市第五届运动会组委会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于3月下旬在市内媒体公示。
四、应征作品奖励
本次徽标征集活动设入选奖和入围奖。
1、入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2、入围奖4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咨询电话:0833—2443329
附:《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徽标创意方案原创承诺书》
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2009年2月16日
附:
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徽标创意方案原创承诺书
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我( )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徽标征集通知》,谨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本人)保证为参加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徽标征集活动的应征稿原作者。如出现侵权行为,由我单位 (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我单位(本人)保证本应征稿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我单位(本人)保证自本应征稿提交起至评选结果揭晓前,不会自行或授权他人对本应征稿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我单位(本人)确认本应征稿一经采用即示为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人享有署名权。
我单位(本人)保证本应征稿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而导致主办单位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主办单位均有权要求我单位(本人)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主办单位免受上述损失。主办单位同时保留向我单位(本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本承诺书自我单位(本人)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我单位(本人)保证在创作应征作品及向主办方提交的过程中遵守保密义务,并确认因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而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我单位(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方名字:
承诺方盖章:
签署日期:
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