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和名牌标志征集方案
近期,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和《马鞍山名牌产品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推动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和马鞍山名牌评定的深入实施,便于消费者识别和区分名牌产品和企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和马鞍山名牌标志。现将标志设计比赛方案公示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关注质量工作、关心支持名牌事业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它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08年9月5日至11月30日。
三、设计要求 (一)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标志设计要求
1、设计必须能够表达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追求卓越绩效的内涵,引领带动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标杆和辐射作用,体现马鞍山的地方特色。
2、标志创意方案应主题突出,内涵丰富,成为弘扬民族文化和传达马鞍山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理念的载体。
3、标志构图清晰、明快、简洁、时尚、大气、易于记忆,视觉冲击力强;适宜产品和企业的印制宣传,应避免与其它城市标志构图相近、相似。
(二)马鞍山名牌产品标志设计要求
1、能够反映名牌产品的特点,展示质量可靠、同类产品中最好等信息。
2、设计要求主题鲜明,结构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有一定文化内涵,在产品外包装便于制作印刷。
3、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地方特色,不易和其它标志相混淆,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
四、设计相关要求 (一)提供设计释义,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1000字以内)。
(二)提供书面稿件应为彩色图案,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三)参加本次活动者需提交个人简介(含以往的成功个案及获奖情况);注明姓名、年龄、单位、职务、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来稿必须附著作权能转让承诺书,若电子投入则视为作者默认著作权转让。
(五)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为便于网上公示,应征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作品图稿一份,图稿应为PSD、AI或CDR格式,分辨率300以上,尺寸10*10厘米,图像最好为矢量图形。电子文稿需发到本征集指定邮箱(见第九条:征集联系方式)。
六、评审办法 (一)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方案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方案3个,拟录用方案1个。
(二)办公室将入围方案、拟录用方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录用方案。
(三)创意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创意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达;
3、图纸和文字辩论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标志的草案上有可辩论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5、明显抄袭的创意方案;
6、办公室机构有关人员一律不得参赛;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前已发表或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属于公开作品;
(四)个人或集体(单位)所获奖金的税金和应征费用自理。
七、奖励办法入围和录用标志设计者,统一颁发证书。对入围标志每个奖励500元,录用马鞍山名牌标志和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标志各奖励2000元。
八、法律保护 1、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退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所征集的标志如若入选获奖,其版权归办公室所有。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评选专家委员会和马鞍山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九、征集联系方式1、创意方案必须制作成电脑矢量文件或JPEG等图形格式以光盘或软盘方式和打印稿同时提供(电子版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maszlk@126.com)。
2、所有创意方案于2008年11月30日17时前报送或邮寄至: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采取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地址:马鞍山市公园路4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356420,信封正面注明“马鞍山市长质量奖或马鞍山名牌产品标志征集稿”字样。
马鞍山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