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中国海洋文化在线及舟山海洋文化频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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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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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1-23 14:29: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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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为强化海洋文化网络传播意识,发展以海洋文化为主题的城市品牌,大幅度提升其对海洋经济的推动力,中国海洋文化在线网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和舟山海洋文化频道LOGO标志。

  一、应征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创意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要包含海洋文化元素,构思新颖,造型优美,色彩明快,富有时代感和立体感,体现海洋文化网络传播特点。

  3、舟山海洋文化频道LOGO标志应体现 "勇立潮头、海纳百川、同舟共济、求真务实"的舟山精神,有机选择舟山特有元素。

  4、LOGO标志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5、创意标志设计稿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创意标志设计的名字。

  6、提交创意标志设计稿的同时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7、LOGO标志易于制作,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8、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二、应征者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稿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者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者独家所有。

  (2)主办者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者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者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主办者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四、截稿时间:截至2008年9月25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五、应征作品奖励

  (1)主办者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5件入围作品,并给予每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500元和荣誉证书。

  (2)最终被确定为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的作品,评审会将给予作者奖金人民币2500元及荣誉证书。

      最终被确定为舟山海洋文化频道logo标志的作品,评审会将给予作者奖金人民币2500元及荣誉证书。

(注: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投稿办法

  请将作品发送邮件至:csea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字样。

  信件请寄至:浙江省舟山市环城南路556号舟山日报社四楼舟山网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征集办

  咨询电话:0580-2828233

  联系人: 钱汶华

  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详细请访问网址:中国海洋文化在线 http://www.cseac.com
                  舟山海洋文化频道 zs_index.asp

  七、版权原则

  所有应征者需先签署《承诺书》。所征集方案一经采用,其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均归中国海洋文化在线所有。创意设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  八、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创意设计比赛办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下载: 《报名表》和《承诺书》.doc
 

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创意设计比赛办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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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内容]

 为强化海洋文化网络传播意识,发展以海洋文化为主题的城市品牌,大幅度提升其对海洋经济的推动力,中国海洋文化在线网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和舟山海洋文化频道LOGO标志。

  一、应征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创意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要包含海洋文化元素,构思新颖,造型优美,色彩明快,富有时代感和立体感,体现海洋文化网络传播特点。

  3、舟山海洋文化频道LOGO标志应体现 "勇立潮头、海纳百川、同舟共济、求真务实"的舟山精神,有机选择舟山特有元素。

  4、LOGO标志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5、创意标志设计稿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创意标志设计的名字。

  6、提交创意标志设计稿的同时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7、LOGO标志易于制作,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8、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二、应征者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稿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者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者独家所有。

  (2)主办者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者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者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主办者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四、截稿时间:截至2008年9月25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五、应征作品奖励

  (1)主办者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5件入围作品,并给予每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500元和荣誉证书。

  (2)最终被确定为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的作品,评审会将给予作者奖金人民币2500元及荣誉证书。

      最终被确定为舟山海洋文化频道logo标志的作品,评审会将给予作者奖金人民币2500元及荣誉证书。

(注: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投稿办法

  请将作品发送邮件至:csea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字样。

  信件请寄至:浙江省舟山市环城南路556号舟山日报社四楼舟山网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征集办

  咨询电话:0580-2828233

  联系人: 钱汶华

  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详细请访问网址:中国海洋文化在线 http://www.cseac.com
                  舟山海洋文化频道 zs_index.asp

  七、版权原则

  所有应征者需先签署《承诺书》。所征集方案一经采用,其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均归中国海洋文化在线所有。创意设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  八、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创意设计比赛办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下载: 《报名表》和《承诺书》.doc
 

中国海洋文化在线logo标志创意设计比赛办
2008年8月7日
 征集中国海洋文化在线及舟山海洋文化频道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8-09-25

更新时间:2021-01-23 14:29: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csea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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