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经济开发区自2003年7月份正式开启以来,青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发区建设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开发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开发区规模和档次,提升开发区管理服务水平。经过几年的发展,现有256家企业落户开发区,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6家,投资过5000万元的项目86家,过亿元的项目24家。2007年,开发区共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2.4亿元,比上年增长88%;实现财政总收入9675.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823.1万元,增长74.8%和42%;工业实现销售收入80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6.5亿元,利税2.82亿元,分别增长106%、95.5%。开发区已经成为青州市工业经济的标志和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以建设“省级高科技示范园区”为目标,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的提升,为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为大力加强开发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开发区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进一步展示青州经济开发区新形象,扩大知名度,提升美誉度,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发区区徽(形象标志)及形象宣传用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08年8月1日至9月15日,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
二、区徽及形象宣传用语要求
1.区徽设计要凸显开发区特色,要美观大方、简洁明了、富有创意。具有现代感、国际感和鲜明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特色。可提交多份作品,每份作品请提交彩色稿及文字说明(A4纸,书面及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
2.形象宣传用语要精炼,主题要突出,能够体现开发区特点,反映开发区不断创新、不断突破、朝气蓬勃、争创一流、勇于担当全市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信心、决心与活力。单条字数在30字以内。
三、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专人评审,区徽及形象宣传用语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
区徽: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200元。如作品采用,另奖励1000元。
形象宣传用语:一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400元;三等奖8名,各奖励100元。
四、投稿方式
可以信件、电邮方式投稿。来信寄:山东省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收,邮编262500;电子邮件请发至:sdqzkfq@126.com
五、其他
1.参赛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原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承担。
2.区徽一经采用,其创作权归作者,使用权归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3.形象宣传用语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和相关知识产权归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4.所有获奖名单将在《潍坊日报•今日青州》公示。
5.本次征集活动由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6—3521035 青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8年7月31日
http://www.262500.net/html/200808/01/2001022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