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旅游局
关于征集自贡旅游宣传用语和旅游形象标志的
公 告
近年来,我市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充分利用我市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深度挖掘旅游的文化内涵,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塑造自贡旅游的整体形象,加大自贡旅游的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提升自贡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推动自贡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自贡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贡市旅游局从2008年6月20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贡旅游宣传用语和旅游形象标志,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 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8月31日止;
评定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9月20日止;
二、 征集要求
(一) 旅游宣传用语
1、体现自贡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深厚文化内涵,符合游客对自贡旅游的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号召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2、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练,富有美感,简明易记。
3、用一至二句话表达,字数不超过12个字。
(二)旅游形象标志
1、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很强的视觉感染力。
2、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历史感与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
3、内涵丰富,寓意贴切,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三)稿件要求
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稿均可,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三、 评选办法
征集的旅游宣传用语和形象标志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通过媒体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由评委会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四、 奖励标准
1、自贡旅游宣传用语征集活动设采用奖1个,奖金5000元。
2、自贡旅游形象标志设采用奖1个,奖金5000元。
3、其他入围作品均有纪念奖。
五、征稿截止日期
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准)。
六、投稿方式
(一)自贡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介绍,登录自贡旅游网站
www.zgtravel.cn查询。
(二)信件邮寄:自贡市旅游局市场科,邮编:643000
(三)电子邮件发送到:
YY19750828@126.com(四)联系电话:0813-2202141
七、声明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杜绝抄袭和侵犯知识产权,避免雷同。如涉及著作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获奖参赛作品所有权归自贡市旅游局所有。
http://www.mysta.gov.cn/web/t4/main.jsp?go=newsDetail&cid=101&id=8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