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局征集食品安全示范店专用标志和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商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与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省工商局与省广告协会将联合举办食品安全示范店专用标志和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大奖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志可选用牌匾和灯箱的形式,牌匾和灯箱设计应体现食品安全的基本理念,线条简洁、流畅、醒目,制作简单,庄重大气,能达到增强示范的效果。
(二)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内容要求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有关,要有利于增强经营者诚信自律的社会责任,促进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努力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文字简洁生动,富有哲理,针对性强,便于记忆,易于传播。
二、参赛要求
(一)截稿日期:2008年6月30日。邮寄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参赛作品自留备份,稿件恕不退稿。
(三)参赛作品注明真实姓名、服务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及身份证号码。
三、评委和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由公正机构对评选过程进行公正。
(二)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2名,各奖励4000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四、著作权及归属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曾发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违犯任何法律法规。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评审委有对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三)入选采用作品除著作权由作者保留外,其他权利归省工商局所有,今后使用不再另外付费。
五、作品规格与要求
(一)报送的平面作品须刻录在光盘上,存储格式为*.tif不很低于300像素。
(二)必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表),连同光盘一同送达指定地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粤西,联系电话:025-83312495,传真:025—83312495。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9楼0919室;邮政编码:210024。
二○○八年六月四日
http://www.js.gov.cn/shouye/gsgg/533/200806/t20080605_218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