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溆浦旅游的影响和打造溆浦旅游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溆浦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使溆浦旅游宣传促销和行业标志更加引人注目,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决定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溆浦旅游形象品牌口号和标志。
一、征集目的:
提高溆浦县旅游业的知名度、亲和力、认同感,以直观的形式宣传溆浦旅游形象,彰显溆浦瑰丽的山水特色和屈原文化的精髓,使旅游者认识、了解溆浦。
二、应征作品主要要求:
1、充分反映溆浦旅游的形象、特征、优势;
2、具有较强的震憾力、吸引力、号召力和启发性。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品牌口号:中文,一般不超过10个字,易读、易记,朗朗上口,有美感,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
2、标志:识别性强,内涵丰富,具有国际化、时代感和超前性,有利于世界各种文化的理解和认可。图案清晰、颜色种类不宜过多。
①投稿人可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书面稿件一式两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稿件设计图颜色模式为RGB,大小控制20M以下,以.JPG或.GIF格式保存。
②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或企业、联系电话等信息),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须单独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
4、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征集活动时间:
自媒体公示之日至2008年7月1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投稿方式
1、邮寄投稿
交(寄)稿地址:
地 址:湖南省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邮编:419300
单 位: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电 话:0745-3320899 联系人:李显德
2、网上投稿
邮箱:xply2006@126.com
六、作品评审方式:
由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公示,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选结果,对作品进行总评,选出溆浦旅游形象品牌口号和标志最终方案。最后确定的溆浦旅游形象品牌口号及标志将在2008年9月份公示。
七、奖励标准:
1、初选溆浦旅游形象入围作品品牌口号、标志各3件;最终入选作品各1件。
2、对最终评选出的入选旅游品牌口号、标志(各1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对入围的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400元。
4、对群众投票结果与评审结果一致的选票,给予中奖旅游奖励,中奖者免费参加溆浦二日游。中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八、特别声明:
1、入围、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所有。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2008年4月30日
http://www.xupu.gov.cn/main/xpnws/list.asp?id=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