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要求,展示托育服务良好形象,加快推进我省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浙江省托育服务Logo。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托育服务Logo,用于托育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等标识。
二、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社会范围征集,不限团体或个人。
四、作品要求(一)符合新时期托育服务事业发展要求,突出3岁以下婴幼儿特点,体现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原则,展示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托育服务良好形象。
(二)创意新颖独特,内涵浙江元素,构图简洁明快,富有艺术性、创新性,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视觉形象鲜明。
(三)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网络媒体、电视荧屏和宣传品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四)作品应包含彩色效果图,同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
(五)作品以JPG或PDF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格式文件)。
五、奖项设置设置一等奖(采用)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六、投稿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将应征作品和完成签名的作品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893765385@qq.com,邮件标题注明“托育服务Logo+应征者姓名”。
七、作品评选组织由省级有关部门、设计领域专家、有关单位代表等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
八、其它事宜(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请自备底稿,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若因此引发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全部获奖的设计作品,投稿者承诺并认可该作品系受主办方委托进行创作,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四)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
(五)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所有。
联系人:王飞雪0571-88933632
袁帆0571-87709060
附件:浙江省托育服务Logo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浙江省托育服务Logo征集活动
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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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作品简介(300字以内)
本人承诺:本人提交的作品《》是原创作品,绝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若因作品非原创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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