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成安县诗词楹联协会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杯全国楹联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活动背景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今年省检察院在本系统内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实现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为提升广大群众对专项监督的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特举办此次活动。 二、活动主题 流彩溢韵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检察主题楹联征集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承办单位:成安县人民检察院 协办单位:成安县诗词楹联协会 四、征稿内容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深入挖掘中华传统生态文化,汲取生态文化思想的精华,围绕生态环境主题开展创作,展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丰硕成果。鼓励围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四个领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资源环境),精准定向创作。 五、征集范围 活动将面向全国及海外楹联专家、楹联爱好者。 六、征集日期 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 七、征稿要求 1.作品要立意高远、内涵深刻、构思巧妙、意境优美、对仗工整。 2.作品以7至11字为宜,符合《联律通则》,使用新旧声、新声均可,但同一联中新、旧声不得混用。 3.每位参赛作者可投稿1—5副,超过5副的,以前5副作品为准,超出部分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4.投稿请注明“‘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杯”字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邮编及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个人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评奖。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价值5000元奖品及证书; 二等奖:5名,价值3000元奖品及证书; 三等奖:8名,价值1500元奖品及证书; 优秀奖:35名,价值100元奖品及证书; 九、评奖: (一)评审委员会 名誉主任:张伟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评委会主任:XXX中国楹联学会副会长 副主任: 梁爱军中国楹联学会理事、河北省楹联学会会长 谷建林中国楹联学会理事、河北省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 宋领中国楹联学会理事、河北省楹联学会副秘书长、成 安县诗词楹联协会主席 委员:王建国冀凌云王卫军 监审组组长:高晓艳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处长 监审组副组长:李红庆成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组员:韩晓婵逯晓龙冯华年 (二)评选流程: 1.由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初评、复评、终评,由监审组负责评审过程中的监审工作。 (1)初评:从所有来稿作品中评出150件入围作品; (2)复评:将聘请国家和省楹联专家对初评出的150件入围作品进行复审,评出50件入展作品; (3)终评:对复评出的50件入展作品进行终评,评出一等奖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优秀作品35件。 2.评审期间监审将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抽查; 3.由主办单位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示公布评审结果。 十、作者待遇: 1.将从合律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结印成册,免费赠送入选者; 2.向获奖作者发放“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宣传品及相应奖励; 3.优秀作品将在一定范围和场合进行集中巡展,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宣传面; 4.入展作者可优先受邀参加“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宣传活动。 十一、作者版权: 1.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表、张贴、刻挂等使用权利,不另计稿酬。符合刻挂要求的作品,作者拥有署名权。 2.参展作品必须保证为本人创作,并未在其他同类比赛中获奖。如发现非本人创作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者应保证所提交作品不侵犯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权益,凡因作品或参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十二、投稿地址: 投稿邮箱地址:chenganjiancha@126.com 联系人:龚飞 电话:0310—7285377、0310-7285101https://mp.weixin.qq.com/s/RH62XraBtDVJjJXqH00V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