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为全面推动江达县文化和旅游知名度、美誉度,丰富江达县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彰显红色文化底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响江达县红色旅游品牌。从2023年9月1日起,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红色江达、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嘎通村水上广场名称和LOGO。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二、征集范围
本次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以“红色江达、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嘎通村水上广场名称和LOGO,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三、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要结合江达县文化旅游实际,符合“红色江达、民族团结”主题,充分体现江达县红色旅游的特色。
2.作品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辨识度强、便于记忆、易于传播,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3.应征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或PNG,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psd、cdr格式)。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说明,说明文字不超过500字。
4.如提交名称或LOGO出现重复,实行“先提先得”原则。
四、征集作品投稿方式
江达县文旅局邮箱号:JDWHJ2019@163.com
五、评选及奖励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文化旅游、宣传和美术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确定5件作品入围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康巴V江达”“红色江达”微信公众号及“江达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号上公布。
为推动此次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活动的奖项设置如下: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优秀)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在入围的作品中,被评委会一致认可并经主办方采用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由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颁发奖金和证书,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纳税义务由应征者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
六、征集须知
(一)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每名投稿人投稿作品不限,已公开采用的不在投稿范围。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根据本征集启事的相关要求自主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
(三)应征作品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拥有对征集的获奖作品的独立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等),有权对其进行修改、提炼、完善,并有权公开发表和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五)应征作品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为多人合作创作的,应联合署名)。如作品获奖,其作者须提供奖金入账的相关信息。
(六)活动解释权归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一经投稿则视为应征者认可并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3pNxEn24wlFBqEaKRrj6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