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及“石榴娃”IP形象原创作品设计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0日-8月15日
三、主办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统战部
四、承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作品,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院校、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六、征集要求
1.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标志性建筑“同心锁”符号形象为核心(见附件),符合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建设河套平原的历史史实,生动展现“中华民族永昌、中华民族共同体永固、中华文化永恒”寓意,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
2.“石榴娃”IP形象原创作品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作品以“石榴娃”为原型,将创建理念、文化、内涵、精神等抽象概念转换为具体符号和人物形象,符合我市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的创建形象代表,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主线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的民族工作主题。
七、奖金设置
评选方法:征集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若参选作品数量不足或达不到设奖标准,所对应奖项可以空缺。
八、投稿与联系
投稿邮箱:bsmztjjbcj@163.com
联系电话:0478-8912619
(提交作品必须是图片+创作说明文书,提交作品时邮件题目注明“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或IP形象原创作品征集”并提交设计方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要求为投稿者原创作品并具有完整版权,具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禁剽窃、抄袭,未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3.参赛作品内容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4.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有权对其进行加工和再创作。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6.作品一旦参赛,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nozfgwuUYP_S6qIlxa-H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