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全力打造优质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扩大德州及乐陵市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助推乐陵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确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主办方)
乐陵市承办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范围
本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
1.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口号
2.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旅游形象标识(LOGO)
3.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1.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口号。要求:进一步提炼乐陵文旅宣传核心概念,用一句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的口号来准确定位乐陵旅游形象和内涵。主题内容主体须为中文,可根据受众需要辅以英文、日语、韩文翻译,体现全球“枣”元素,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大气响亮,朗朗上口,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拟定的宣传口号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2.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要求:设计一个具有记忆点的形象标识来彰显乐陵旅游的独特魅力。要充分彰显乐陵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体育文化、地缘位置、农业资源禀赋及独特风情等。设计上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以及信封信签、名片、文件夹、笔记本、手提袋等产品上衍生应用。作品名称应符合其寓意象征,便于记忆,易于传播,可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的多幅图稿组成;可由单个形象表现,也可由多个形象组成;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3.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要求:提炼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极具亲和力和普遍吸引力,并能体现乐陵地域特色的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设计要具有原创性,鲜明的辨识度、时尚度和拟人化特征,要具有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利于围绕吉祥物开发产品;吉祥物的名称为中文名称,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六、征集评审
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分一轮或多轮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七、奖励
1.大会宣传口号一经采用奖励奖金1000元。
2.形象标识(LOGO)一经采用奖励奖金2000元。
3.大会吉祥物一经采用奖励奖金3000元。
八、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在投稿时须以“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口号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或“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命名。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通联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2.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策划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寓意)。
3.吉祥物作品应由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吉祥物形象组成,要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的设计图稿、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和三维效果图。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电子格式图片,并在电子文档中注明各部分的标准颜色。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200*200像素,不超过2M)用于网站展示。
九、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口号征集表》、《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或《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表》,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方式参照“投稿要求(一)”,发送至邮箱:llwhjbgs@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346268364、
十、活动声明
1.应征投稿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2.应征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乐陵市承办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力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3.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的要求。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同样被视为获奖者受主办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对于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最佳作品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对于拒绝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另行增选作品。
4.征集评选以投稿作品为唯一评审对象,同一应征者可以参与提交各分项作品,但每项应征作品条数不超过10条(含10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指定邮箱接收应征作品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5.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6.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7.德州市、乐陵市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可通过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电子页面搜索相关信息或借助相关图文书籍等方式自行获取。
8.本活动解释权归乐陵市承办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附件(长按下方二维码获取):
1.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口号征集表2.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3.第四届德州市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