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梁小霞烈士优秀品德,扩大党建品牌影响力,激发医院党组织和党员奋发向上、开拓创新,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小霞”党建品牌标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小霞”党建品牌标识。
二、征集对象及征集时间
面向社会各界人士、集体、机构和个人公开征集,所有有意愿的个人、团体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24:00止。
三、征集要求
1.品牌标识要与“小霞”党建品牌名称整体搭配、和谐统一,与中国共产党党徽标识元素相贯通,充分体现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文化特色、梁小霞烈士优秀品德,造型简洁大方、美观新颖,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容易识别、方便宣传推广。
2.“小霞”党建品牌标识要以A4幅面白底绘制,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低于1兆。
3.品牌标识要附上创意和设计理念说明(包括作品主题、设计思路和理念、内涵注释、颜色搭配含义等),体现党建工作理念、内涵和核心价值,有助于对品牌标识的理解。需具有较强的后续延展性,适合在医院党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长期固定使用,能够满足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以及衍生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
四、投稿方式
参与征集的个人或团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品牌标识图案和设计说明发送至邮箱(nnslyydw@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作者姓名+品牌标识征集”。作品应注明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评审和奖励办法
所有征集作品,由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有关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多方意见评选产生1件采用作品,采用作品将在“南宁市六医院党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公示,本次征集活动将为选中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六、注意事项
1.应征者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采纳使用,其知识产权归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所有,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获奖作品可进行修改、再设计、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征集公告内容。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所有。
6.未尽事宜,请与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联系,联系电话:0771—3259215。
?来源: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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