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凝结、展现寿阳检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外在形象,进一步打造寿阳检察品牌特色、提升品牌价值,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征集“寿阳检察”形象标识(LOGO),望广大有志于创作设计的民众或团体积极投稿。
一、征集内容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形象标识LOGO图案一枚。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要求
(一)LOGO标识要造型美观,富有创意,简洁大方,辨识度高,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二)LOGO标识要能体现检察职业精神和寿阳检察特点。可围绕检察职业、检察文化和寿阳文化等元素来展开联想,亦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设计者自由发挥。
五、投稿方式
设计者应提供Logo设计方案的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
(一)可通过A4规格纸质打印,邮寄至: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滨阳路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收,邮政编码:045499。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寿阳检察LOGO征集”字样。
(二)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yxrmjcy@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寿阳检察LOGO征集”。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六、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最终评审结果由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在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公布。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征集活动将选用一枚LOGO标识,作品一经选用,奖励人民币2000元。
(以上奖金含税,并且包括作品最终调整、修改费用,除奖金以外不再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
八、有关说明
(一)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名誉权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二)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需附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表述完整,不少于200字。
(三)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有权对选用作品进行修改,设计者应积极给予配合。参赛作品由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收藏,原则上不退还。
(四)最终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注册权、版权、所有权等均归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五)凡进行投稿,均视为投稿人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
(六)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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