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全校五个学生社区(暂定名:粤海斋区、南区、西南区、丽湖一期、二期)创意名称
2.学生楼委会设计标识(LOGO)
3.学生楼委会吉祥物及昵称
(可投稿一项,也可同时投稿多项)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4月上旬公布征集结果
三、征集对象
深圳大学学生
四、征集要求
1.名称、LOGO和吉祥物及昵称能充分体现所在校区及学生社区特色,设计应富有美感、主题鲜明、构思巧妙,内容积极向上,体现社区特色,展现学生风采。
2.名称、LOGO和吉祥物及昵称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为保持楼委会VI一致性,设计元素应为绿色系,具体可参考下图。
五、作品提交
将【作品】和【200字以内作品阐述】打包压缩,按照“姓名+学院+手机号”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swzx szu.edu.cn
六、活动奖励
1.名称、LOGO和吉祥物及昵称设计采纳者发放证书,各发放奖金500元,可累计发放。
2.入围奖10名,奖励2022年毕业纪念品一份
“荔园自强之星”开始评选
重点如下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参评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在公益服务、创新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奖项设置:
1.“学院自强之星”(按学院人数分配,每学院1-2名),在学院内予以表彰。
2.“荔园自强之星”(10名),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
3.“荔园自强之星提名”(14名),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
奖励:
1.颁发相应等级的荣誉证书;
2.荔园自强之星的奖金为5000元/人;
荔园自强之星提名的奖金为2000元/人;
学院自强之星的奖金为1000元/人。
组织形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用自荐或他荐的方式
(1)学生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申请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辅佐材料及个人照,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①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主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200字左右,用于公众号推文宣传)、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部分,突出自强事迹。要求内容实事求是,语言质朴、流畅、生动。
②相关辅佐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扫描件,相关活动照片、影像资料。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③个人照片:证件照、半身生活照各1张,JPG或PNG格式(2M-5M)。
(2)他荐
推荐者将符合参评条件学生的《深圳大学“荔园自强之星”推荐表》向学院提交,并附其事迹材料一份、相关辅佐材料及个人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①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主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200字左右,用于公众号推文宣传)、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部分,突出自强事迹。要求内容实事求是,语言质朴、流畅、生动。
②相关辅佐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扫描件,相关活动照片、影像资料。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③个人照片:证件照、半身生活照各1张,JPG或PNG格式(2M-5M)。
2.学院初评
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述参评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评选细则,开展院内初评。各学院评选出1-2名“学院自强之星”(具体名额分配安排见附件)和1名“荔园自强之星”参评人,“荔园自强之星”参评人参加“荔园自强之星”的评选。
3.学校组织评选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下列材料于4月13日(周四)中午12:00之前提交。
(1)“学院自强之星”获评名单(电子版)及获评学生的个人申请表/推荐表(电子版);
(2)推荐参评“荔园自强之星”的参评人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及参评学生的个人申请表/推荐表及辅佐材料(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公共邮箱zzzx@szu.edu.cn,纸质版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5)或丽湖校区综合办事大厅22号窗。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材料,为24位荔园自强之星参评人制作视频,并且通过校内网络投票及现场演讲投票的形式组织评选出10名“荔园自强之星”,在校内公示及表彰。其他为“荔园自强之星提名奖”。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LEBJeIE9Z2WkiYKVzkNg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