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为更好创建该工作品牌,提升长阳检察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宣传形象,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长青”标识Logo(形象标识)。现将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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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未检品牌的寓意
古诗有云:“安得松桂心,四时长青青”,寓意长阳检察院青年干警既要学习松桂正直无私、德馨远播的品格,又要永葆青春与活力,全力塑造司法为民的检察形象,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秉持出重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也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司法保护,持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以松桂之心,守护长阳四时长青。同时,“长青”也代表长阳青少年,与长阳清江同音。
县检察院发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优势,成立“长青”未检工作室,全面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检察,及涉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理工作。秉持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征集详情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置4个奖项,奖励10人:优胜奖1名,将获得价值1000元奖金和证书;二等奖2名,将获得价值300元奖金和证书;三等奖3名,将获得价值200元奖金和证书;入围奖4名,将获得纪念奖品。
征集内容
征集“长青”未检团队Logo(包括标准图形、字体、色彩及标准组合)
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2023年3月18日—4月8日
投票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18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
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与其他Logo、宣传语雷同或相似,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应征作品要体现关爱守护未成年人的核心价值追求,突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题和定位,充分反映“教育、感化、挽救”等工作特点。在充分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基础上,准确表达出长阳检察“长青”未检品牌创建所蕴含的内涵,Logo图案需和“长青”未检团队名称相贴合,体现长阳检察特色,给人容易辨识而又耳目一新的感觉,可结合土家族地域特色。
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内容健康、色彩搭配适当,组合协调统一,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形象力和感染力。
应征作品应具有较强应用性,且易于传播,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用于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应征作品须附附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不超过500字),表述完整。
提交方式
所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进行提交。请发送到电子邮箱:510393778@qq.com。邮件主题注明:Logo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评审方式
投稿日期截止后,对所有投稿作品通过“长阳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投票,得票最高的前10件优秀作品入围,作为备选。邀请专业评审组对入围的10件作品再次评选,决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
有关说明
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画册、展览以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所有入选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投稿人提交作品时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获奖作品在支付奖品之后,其著作权归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及使用权归本单位所有。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投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533040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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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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