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广告词有偿征集活动开启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广告词有偿征集活动开启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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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09 22:45: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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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宣传语有奖征集令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友好是一座城市应有的温度和最大的善意。为推进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营造浓厚的儿童友好城市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儿童友好城市的LOGO、IP形象和宣传语。
大朋友们~小朋友们~
快来头脑风暴
发挥想象
设计你们心目中的
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宣传语吧!
主办单位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金华市妇女联合会
金华市关工委
征集内容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形象标志(LOGO)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IP形象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语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组织和个人不限,鼓励广大儿童和儿童所在家庭积极参与。
征集作品要求
01LOGO及IP形象征集要求
1.设计作品需充分体现金华特色和儿童友好理念,形象积极健康,构思新颖,色彩搭配符合儿童视角,符合大众审美,体现儿童友好精神内涵,具有时尚性、活泼性、童趣性(可中英文、图案混搭)。
2.作品须视觉形象鲜明、易于辨识;设计形象活泼,整体风格积极向上,赋予寓意和内涵,能够受到广大儿童的喜爱。
3.设计作品要求适用于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如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及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满足各种材质制作(印制)需求。
02宣传语征集要求
1.宣传语应具有原创性,文字凝练,琅琅上口,既能体现金华特色,又能体现“儿童友好”,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运用和推广。
2.字数合理,原则上不超过20字。
3.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单独参与评选。
03提交要求
1.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手绘扫描件/手绘照片,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A4幅面。鼓励同时提交设计文件,如psd/ai文件等。其中IP形象参赛作品须绘制卡通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卡通形象设计至少两个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
2.LOGO设计稿应附有300字以内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理念说明,阐述设计的思路、理念、含义、背景、配色等;IP形象参赛作品可设计一个,也可设计一组,投稿者须提供详实的卡通形象设计说明(包含形象名称、设计创意理念及内涵等)。
04其他要求
1.所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发现抄袭、侵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自负。
2.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3.所征集的作品请作者保留底稿。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单位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4.LOGO、IP形象中不能出现作者的姓名、学校和家庭地址等相关信息。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
评选方式
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专家、特邀儿童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将对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对各类入围的作品开展网络投票,最终获奖作品由评选委员会综合网络投票结果予以确定。主办方将在金华女性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
注: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IP形象征集活动不重复申报和评选,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金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所有。
奖项设置
LOGO、IP形象
各设置录用奖1名,优秀奖2名,创意奖3名,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宣传语
设置最佳人气奖1名,优秀奖5名,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参与投稿方式
1.作品投稿打包发送至邮箱jhetyh@163.com。2.参赛者必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见附件)。
3.所有作品应在2023年2月20日24时之前发至指定邮箱,不接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作品。
4.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宣传语)投稿+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处】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doVlfamCsHC8-dPfEq6P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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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宣传语有奖征集令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友好是一座城市应有的温度和最大的善意。为推进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营造浓厚的儿童友好城市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儿童友好城市的LOGO、IP形象和宣传语。
大朋友们~小朋友们~
快来头脑风暴
发挥想象
设计你们心目中的
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宣传语吧!
主办单位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金华市妇女联合会
金华市关工委
征集内容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形象标志(LOGO)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IP形象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语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组织和个人不限,鼓励广大儿童和儿童所在家庭积极参与。
征集作品要求
01LOGO及IP形象征集要求
1.设计作品需充分体现金华特色和儿童友好理念,形象积极健康,构思新颖,色彩搭配符合儿童视角,符合大众审美,体现儿童友好精神内涵,具有时尚性、活泼性、童趣性(可中英文、图案混搭)。
2.作品须视觉形象鲜明、易于辨识;设计形象活泼,整体风格积极向上,赋予寓意和内涵,能够受到广大儿童的喜爱。
3.设计作品要求适用于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如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及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满足各种材质制作(印制)需求。
02宣传语征集要求
1.宣传语应具有原创性,文字凝练,琅琅上口,既能体现金华特色,又能体现“儿童友好”,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运用和推广。
2.字数合理,原则上不超过20字。
3.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单独参与评选。
03提交要求
1.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手绘扫描件/手绘照片,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A4幅面。鼓励同时提交设计文件,如psd/ai文件等。其中IP形象参赛作品须绘制卡通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卡通形象设计至少两个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
2.LOGO设计稿应附有300字以内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理念说明,阐述设计的思路、理念、含义、背景、配色等;IP形象参赛作品可设计一个,也可设计一组,投稿者须提供详实的卡通形象设计说明(包含形象名称、设计创意理念及内涵等)。
04其他要求
1.所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发现抄袭、侵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自负。
2.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3.所征集的作品请作者保留底稿。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单位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4.LOGO、IP形象中不能出现作者的姓名、学校和家庭地址等相关信息。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
评选方式
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专家、特邀儿童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将对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对各类入围的作品开展网络投票,最终获奖作品由评选委员会综合网络投票结果予以确定。主办方将在金华女性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
注: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IP形象征集活动不重复申报和评选,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金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所有。
奖项设置
LOGO、IP形象
各设置录用奖1名,优秀奖2名,创意奖3名,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宣传语
设置最佳人气奖1名,优秀奖5名,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参与投稿方式
1.作品投稿打包发送至邮箱jhetyh@163.com。2.参赛者必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见附件)。
3.所有作品应在2023年2月20日24时之前发至指定邮箱,不接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作品。
4.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宣传语)投稿+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处】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doVlfamCsHC8-dPfEq6PgA
金华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广告词有偿征集活动开启

奖项设置:10000

截稿时间:2023-02-20

更新时间:2023-11-09 22:45: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jhety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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