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从尊重青年的特点和利益出发,最大范围团结凝聚青年,实现团组织与青年的有效沟通,展现闽清青年的青春气息,打造共青团品牌符号,共青团闽清县委员会现公开征集闽清青年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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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全体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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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14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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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闽清青年吉祥物
作品要求
1. 本次征集作品需体现闽清青年青春、阳光、正能量的形象;
2.吉祥物设计需体现共青团文化及山水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至少一项闽清地理人文等方面的特色元素,寓意深刻、构思新颖、形象独特、亲和力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可以为单个形象,也可以为成组形象(如一男一女);
3.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形象需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吉祥物能被制作成印刷品、徽章、立体玩偶等共青团文创产品。如有侵权行为,文责自负;
4. 活动最终评选出7个入围作品进行为期3天的投票,票数最高者入选为最佳的闽清青年吉祥物,闽清团县委将给予一定奖励;
5.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自行承担创作费用及应征投稿的其他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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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设置
入选作品1个,奖金2000元
入围作品6个,奖金3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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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作品需提供三维彩色稿,作品均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如有手绘稿件,请高清扫描后上传),电子稿以jpg格式提交,分辨率要求在1024*768以上,保证画面清晰;
将作品和文字说明发送至邮箱
投稿邮箱:mqtxw@163.com;
文字说明包括:
作者个人信息:
姓名、联系方式、学校(可选);
设计理念:
好创意说明、色彩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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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入围作品所有权均归闽清团县委所有,获奖作者不得再授权其他任何相关报刊杂志、出版集团、网站刊登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其获奖作品;
2.参加本活动的应征者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3.闽清团县委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编辑:谢丹
校对:林思迪
审核:高艳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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