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亲和力和感染力,打造三水法治文化品牌,现向社会各界征集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
01 活动时间
2021年6月8日至7月下旬
02 主办单位
三水区司法局、三水区普法办
03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凡崇尚法治、关心支持和热心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自媒体公司、设计公司、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爱好设计、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04 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吉祥物要围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具有三水地域文化特色。作品设计要兼具法治内涵和艺术美感,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形象生动活泼,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段人群的普遍接受。具备较高的辨识度,包含“三水普法”清晰字样。后续延展性强,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一组动漫形象不超过4个。
(二)作品形式。作品由图案和说明组成。作品图案以JPG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600*800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手绘作品可邮寄或自行送达,或用相机、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发送,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稿(如AI、CDR、PSD、PNG等格式)。作品说明包括创作理念、寓意等内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05 作品提交
(一)应征者需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形象应征登记表》。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二)应征者需将《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形象应征登记表》扫描成电子版,连同应征作品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spf@ss.gov.cn)。一张应征登记表对应一件作品。邮件标题注明: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征集,正文体现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手绘作品可连同《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形象应征登记表》邮寄或当面投稿。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一号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人:范小姐,电话:0757-87761271。
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形象应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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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活动阶段
(一)作品征集阶段。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征集者按照要求对设计作品进行投稿,三水区普法办工作人员及时与征集者确认投稿情况。
(二)网络投票阶段。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社会公众可通过关注“三水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对心目中的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进行投票支持。网络投票结果占比40%。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专家评审组委会进行评选,占比60%。 (四)结果公布阶段。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1个作品为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基础作品。根据实际情况,由主办方和设计者共同修改完善基础作品,最终确定为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
2021年7月下旬通过“三水发布”“三水新闻”“三水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官方媒体对评审结果进行对外公布。
07 奖项设置
采纳奖1名,奖金2000元
入围奖5名,奖金各600元
优秀作品奖10名,设获奖证书
08 征稿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主动提交作品设计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做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否则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原创声明。设计作品是应征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若因应征者原因导致主办方被第三人投诉、起诉或索赔,主办方有权追究应征者法律责任。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设计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对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应征者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不承担责任。
(三)其他事项。活动中如果应征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主办方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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