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
你们会唱小星星吗?
来和我们一起唱
双河检察版的《小星星》吧~
检察人深情演绎未检情怀
成长路上
听你倾诉 为你歌唱
静静守护 伴你成长
你们就是未检人心中最亮的小星星
检察长寄语双河市未检工作室:你好!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承载着每个家庭的希望。回首成长的路上,有质疑、有崎岖,有人说你不务正业,除了办案还要会教孩子们唱歌跳舞做游戏;有人说你与检察大家庭格格不入,检察官打击犯罪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有人说你是不是想包打天下,除了办案还要指定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犯罪预防。你既是检察官更是社会活动家,一直坚守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陪着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一起成长,用母亲般的温情为孩子们护航,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司法理念,担负起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保护的使命,让他们在青春的红绿灯口找回迷失的方向,无痕回归社会,让他们在阳光雨露中幸福成长。TA来了,TA来了五师双河市的未检LOGO上线了
双河检察机关未检干警用心呵护双河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同维护双河市社会和谐稳定。
意喻未成年人是未检检察官所要守护的那些天空中最亮的星星。意喻未成年人,柔软的线条代表双河未检人用爱、法律呵护未成年人的初心和责任。
象征检察机关既有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又倾心呵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感化、挽救迷途的青少年,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寓意是和谐,象征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象征圆满,代表检察机关、社会、学校、家庭凝心聚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五师双河】
爱润心田,法护青春
双河市的未检LOGO来源于双河检察每一位未检干警用法、用情、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初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是一份严肃审慎的工作,更是一份富有情怀和温度的工作,因为它的本真不是案件而是未成年人自身,而这份情怀和温度源自每一位未检干警的内心。■■■■■
以人为本,搭建心灵桥梁
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通过未检案件办理,加强与未成年人的联系、沟通,充分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和被侵害的原因,充分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让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国家和社会的关爱,教育、感化、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主动担当,传递法治力量
法的功能之本在于预防,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双河未检通过搭建犯罪预防格局,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整合法治资源,撬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用心、用情、用爱开展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让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使法治观念深植内心,渐化为自觉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能力。■■■■■
树育未来,传承法律信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因此,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直接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明法以精,尚法以恒”,未成年人要形成“明法”、“尚法”意识,才能不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双河未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教育、感化、挽救,执法普法,自身品牌建设,引领、示范、带动全社会的未成年人树立法治信仰,主动承担使命,用自己的行动传承法治力量。
“未”爱护航,守望青春,即刻出发!END
文案编辑 | 张丽
审核 | 王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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