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筹委会 二 推荐设计大赛信息
【活动内容】 由文化部、中央电视台、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剧协、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广电局、安庆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将于2009年10月下旬在安徽省安庆市举行。现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艺术节吉祥物创意方案,特通知如下: 一、主办者: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二、征集作品: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吉祥物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吉祥物设计要求 1.吉祥物设计构思新颖,简洁美观,充分体现黄梅戏“民族性、群众性、艺术性、时代性”的特点。 2.吉祥物能够表达较强的时尚感觉,具有热情、友好的视觉效果,富有动感和亲和力。 3.吉祥物的设计应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 4.吉祥物的造型设计线条清晰明快,色彩鲜明,具有视觉冲击力。 (二)应征作品组成: 1.一份应征吉祥物的核心创意方案:需绘制不少于5种表情和动态的造型。 2.在核心创意方案的基础上,可自行根据黄梅戏艺术特点自由发挥,进行扩展设计。 3.应征作者应给每一个应征吉祥物的形象取名。 4.一份应征作品设计说明。 5.应征作者应提交一个关于应征吉祥物的故事(可以虚构故事情节),用以说明吉祥物性格特点(如勇敢、执着、乐观、幽默等)。 (三)应征作品规格: 1.创意方案为彩色稿。 2.核心创意方案的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3.如果应征吉祥物创意方案是由一组形象(两个或两个以上)组成,请将吉祥物创意方案(一组形象)的图稿集中打印或绘制在一页A4规格的纸上。 4.电子稿分辨率为300dpi,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2MB内。 四、投稿时间和方式 投稿时间:2009年6月19 日——7月19日,邮件以参赛文件送达筹委会时间为准。 以下两种投稿方式任选: (一)邮寄地址:安庆市天柱山路58号广电大厦903室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筹委会(信封左下角注明:“吉祥物投稿”字样) 邮编:246005 (二)E-mail:admin@hmxysj.com 每个应征作者可提交一份到多份应征作品,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应征者为多人的,须由所有作者签署。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奖项设置 筹委会将组织专家确定艺术节的吉祥物。获奖作品公示时间为2009年8月1日。 一等奖 1名 将被确认为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吉祥物,申请专利。一次性给予20000元奖金。 二等奖 3名 一次性给予价值5000元奖品 三等奖8名 奖品:纪念品一份 获奖者都将得到筹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六、著作权利与其他权利声明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活动的所有个人和单位,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声明,如递交作品参加活动,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的全部条款: (一)参选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入选吉祥物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筹委会所有,不另付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筹委会有权对成为吉祥物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三)在活动结束并颁奖后,任何参赛个人和机构不得将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之创意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方式的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筹委会有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行业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应征作品创意方案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参赛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网站永久公示其真实姓名,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五)筹委会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六)因邮寄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邮件服务器延迟、过滤或其他非筹委会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筹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征者应及时主动与筹委会联系,确认作品是否及时送达。 (七)筹委会对包括本通知在内的评选活动的所有行为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评选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筹委会或其授权的机构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则或进行解释。 (八)本评选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争议的管辖地在安徽省安庆市。 详情请登陆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官方网站:www.hmxysj.com 联系电话:86-556-5501166 1580556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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