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2009中华元素创新设计大赛指南
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服饰设计参赛细则
一、大赛背景:
中华元素创新设计大赛是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指导下,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夏征农民族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主办,并联合国内多家政府机构、行业协会、设计单位、设计师、媒体院校共同参与的大型赛事。
大赛旨在利用2010年上海世博会契机,推广“中华元素”,面向社会征集具有民族民俗民间文化(简称三民文化)特征的创意设计和艺术作品,鼓励三民文化的优秀标志性元素与外来优秀文化和时代先进文化相结合,通过创新、开发、产品化等形式,推动三民文化的延续、传承和弘扬,使三民文化走向大众的日常生活,活跃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大赛主题:
“中华元素·时尚表达”
三、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夏征农民族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
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上海美术家协会
各区、县文化(广)局}
香港美术家协会 台湾工艺研究所
Arting365互动媒体平台
媒体联办: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中国新闻社上海分社
东方网 世博网
四、设计内容:
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服饰设计(含服装、配饰)
五、参赛对象:
设计机构(单位),专业设计人士及设计爱好者,艺术家及艺术爱好者,各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在校学生,社会职业设计师等。(以团体或个人名义均可报名参赛,团体内部必须界定相关权益并推举其中代表人)
六、作品设计要求及规格:
1、设计要求:
角色人物:海宝
海宝翘起的头发,就像翻卷的海浪;海宝挺胸抬头的动作和双手的配合,显示着包容和热情;海宝翘起的大拇指,是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发出的真诚邀请;海宝的欢笑,展示着中国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展示着全球城市文明发展的崭新成果。海宝,向全世界传达来自中国的真诚问候——“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欢迎您!”
(1)为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进行服饰(配饰)设计。
(2)以中国56个民族服饰为创作元素;
(3)服饰(配饰)设计要体现中国民族服饰特点;
(4)在服装面料、款式、图饰中充分传达海宝主体形象特征;
(5)传统与时尚相融合,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在此基础上突出时尚元素,两者能够巧妙结合并加以发挥;
(6)可以根据服饰需求,适当改变“海宝”的动作造型;
(7)可以是一套或系列的服饰创作作品。
2、作品规格:
(1)参赛设计师下载“海宝”卡通造型模板,进行服饰创意设计、搭配;
(2)每位参赛作者须提交一份核心创意方案,该方案须为平面设计三视图(正面、背面、侧面);
(3)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图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500KB以下,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后上传。
(4)另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服装面料,裁质)、寓意和创意;(300字以内)
(5)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6)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海宝”卡通造型模板下载
七、参赛方式:
参赛者直接将参赛作品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即可,同步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有关声明及承诺的确认。在大赛网站可以进行作品展示、评论、投票及评选等操作。
作品提交地址:
www.cyzh.org特别提示:大赛官方网站
www.cyzh.org作为唯一作品提交入口,不接收邮件、邮寄提交作品,通过邮件、邮寄提交的作品将视为无效。对于未按上述形式提供的作品,大赛组委会亦不负保管或退回义务。
八、大赛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09年4月25日-2009年6月25日北京时间24时整截止(注:以作品提交系统时间为准)
2、作品评选: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10日
3、作品公示:2009年7月30日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万元、奖杯)
二等奖:2 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 (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56名 (奖金500元、世博会吉祥物海宝一个、获奖证书)
特别说明:
1、上述获奖作品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所有奖金皆为人民币。大赛相关方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2、以单位或团体参赛的,奖金为共有,将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团体,并由所推举的代表人或授权人代为接收。
十、评选标准及评选流程:
(一)评选标准
1、设计作品是否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宗旨;
2、设计作品的视觉表现力;
3、设计作品是否具有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符合时代审美要求;
4、必须结合东方文化的内涵、具备国际化的视野,设计风格不拘;
5、提倡传统与时尚相结合的创作理念;
(二)评选流程
1、评选将采用专家评审及网络投票评选的方式,专家评审占评选分值比例80%,网络投票作为参考意见,占评选分值比例20%。
2、入围作品版权及专有使用权永久性归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对获选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根据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3、征集活动结束后,获奖结果将在世博网、东方网、中国艺术设计联盟网及其他媒体上公示。
十一、参赛限制:
下列各项作品不得参赛:
1、非原创性设计,或存在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
2、不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相关设计要求的;
4、以团体形式参赛,但团体内部未能明确界定相关权益或未能推举其中代表人的;
5、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的。
十二、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而且不得一稿多投。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之可能违反版权、专利、商标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所产生的指控概不负责。
2、所有获奖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对作品进行再使用、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除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提交给本次大赛的作品方案进行再使用、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获奖设计,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否则,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将充分尊重并保护“海宝”卡通原型著作权所有人的权益。
3、所有获奖作者都将与大赛组委会签署知识产权转让书。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主办单位对有关比赛事项的一切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empirenews.page--]
4、对于未获奖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优先与参赛选手协商受让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
5、大赛组委会委托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相关服务。
十三、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地址:上海市幸福路66号7楼
邮编:200052
联系人:孙先生 杨小姐
电话:021-62800005 021-50278342-712
传真:021-52712967 021-50278342-212
大赛官方网站:
www.cyzh.org 十四、大赛法律顾问:
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 商建刚律师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本指南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发布规则。
http://www.cyzh.org/viewm.php?action=news&cmpid=35&nid=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