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第一届中国塑料博览会(以下简称“塑博会”)开始,余姚已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内外大型企业成功举办了九届塑博会。如今,塑博会不仅已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一个品牌展会,而且在推动余姚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塑料产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塑博会的规模、档次,不断扩大塑博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及影响力,经第十届中国塑料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研究,决定在海内外范围内公开征集塑博会吉祥物(以下简称“吉祥物”)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08年5月24日至2008年7月15日。
二、作品要求:
对于每一参赛作品,参赛者应提交《吉祥物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和吉祥物设计三维技术展示光盘。《吉祥物设计稿》应包括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名字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吉祥物设计应融合余姚的地域文化特色和塑博会的形象特点,并能充分体现“和谐塑博、科技塑博、人文塑博”的理念和“开放、创新、共赢”的主题,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内涵丰富,活泼可爱,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用于平面、三维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能方便利用塑料制作,并适合开发应用。
2、吉祥物的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纸上;吉祥物设计的三维技术展示应以常用格式保存于光盘中。
3、吉祥物名字应包括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且便于发音和记忆。设计说明应阐明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字的含义。
三、参赛办法和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只能以挂号信邮寄、特快专递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塑博会吉祥物征集办(地址:余姚市政府兰江办公楼106室,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574-62730269)。
2、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塑博会,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的个人和机构(参与本次设计比赛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除外)均可参赛。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与奖励:
本次塑博会吉祥物设计比赛大赛,将邀请相关领域的领导、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塑博会吉祥物入选作品1件、优秀设计奖作品5件,每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0元和6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最终结果将在中国余姚网(
www.yy.gov.cn)或塑博会官方网站(cpe.21cp.net/2008/index.asp)上公示。
附件:
1、《中国塑料博览会吉祥物设计比赛规则》
2、《中国塑料博览会吉祥物设计海内外征集大赛报名表》
3、《中国塑料博览会吉祥物设计海内外征集大赛参赛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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