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征集通知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征集通知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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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0 17:43:2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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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征集内容:
  一、博览会简介
  “中国—蒙古国博览会”是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访问蒙古国时,与蒙古国领导人在两国签署的政府联合宣言中推动建设的国家级经贸合作展会平台。为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快“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促进中蒙两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投资贸易、旅游和文化交流,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蒙古国食品农牧业与轻工业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作为内蒙自治区目前唯一的国家级展会,本届博览会以“共建开放新格局共享发展新机遇”为主题,将于2023年9月6日至1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同期将举办国家向北开放经贸洽谈会、会议论坛、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
  二、吉祥物的定义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是指在博览会宣传、推广、运营期间,用以形象标志和活动推广宣传的特定象征,它不仅代表主办方的特定意义,也能够展现当地旅游文化的特色,满足可打造文创产品的基因潜质和高度。
  三、吉祥物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面向全国征集,凡关注本届博览会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及爱好设计或创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2、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应符合国家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博览会多元化元素拟人化形式表现。
  (2)要体现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理念,造型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能成为传播博览会精神和传递友谊的使者,象征和平、发展、开放和共享;
  (3)要具有足够的视觉冲击力,易于制作,应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并能够在各类媒体中传播;
  (4)要能够代表主办方的特定意义,展现当地文化的特色;
  (5)要具备某种可识别的概念、形象、故事或动态,可以在后续历届博览会中加以延展,需具有IP形象可开发的价值和空间,满足中蒙博览会在每个时期多元化推广的需求;
  (6)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稿要求
  设计方案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包括:单独正面图、三视图(彩色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ai/cdr等)、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
  (2)纸质版包括: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三份。如设计作品入选,需提供设计应用方案(即设计图稿在平面和立体设计中的延展设计方案)。
  4、作品评审
  应征作品由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组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对最终选定及入围作品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最终选定的吉祥物奖金50,000元;另设入围奖4件,奖金各10,000元。
  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征集方代扣代缴。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设计方案必须为原创,除本次活动外,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侵犯肖像权、名称权、著作权以及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利。应征作品如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全部承担。最终选定及入围的吉祥物作品在公布后,作者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向组委会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
  (2)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明显区别于类似博览会所采用的作品。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凡入围作品和入选作品在支付奖金后,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以及对作品使用的全部权利)归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所有,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5)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入围设计方案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作。
  (6)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人自留底稿。
  (7)作品应由参赛者本人个人或团队提交,不得由任何第三方代投。
  (8)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9)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说明
  ?作品提交
  1.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
  2.作品以电子版提交(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需注明应征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个人作品应提供有效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团体作品应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的电子版/扫描件,连同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11024325@qq.com
  4.吉祥物图案应征作品需在2023年8月10日之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评选结果将在8月15日公布。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
  5.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邮箱:511024325@qq.com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 935 68764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的征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它与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的宣传推广、运营活动息息相关。要求参赛者应遵守征集要求,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
  2023年8月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_5GAjm5jKJlfkFvkM9k5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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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一、博览会简介
  “中国—蒙古国博览会”是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访问蒙古国时,与蒙古国领导人在两国签署的政府联合宣言中推动建设的国家级经贸合作展会平台。为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快“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促进中蒙两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投资贸易、旅游和文化交流,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蒙古国食品农牧业与轻工业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作为内蒙自治区目前唯一的国家级展会,本届博览会以“共建开放新格局共享发展新机遇”为主题,将于2023年9月6日至1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同期将举办国家向北开放经贸洽谈会、会议论坛、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
  二、吉祥物的定义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是指在博览会宣传、推广、运营期间,用以形象标志和活动推广宣传的特定象征,它不仅代表主办方的特定意义,也能够展现当地旅游文化的特色,满足可打造文创产品的基因潜质和高度。
  三、吉祥物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面向全国征集,凡关注本届博览会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及爱好设计或创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2、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应符合国家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博览会多元化元素拟人化形式表现。
  (2)要体现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理念,造型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能成为传播博览会精神和传递友谊的使者,象征和平、发展、开放和共享;
  (3)要具有足够的视觉冲击力,易于制作,应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并能够在各类媒体中传播;
  (4)要能够代表主办方的特定意义,展现当地文化的特色;
  (5)要具备某种可识别的概念、形象、故事或动态,可以在后续历届博览会中加以延展,需具有IP形象可开发的价值和空间,满足中蒙博览会在每个时期多元化推广的需求;
  (6)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稿要求
  设计方案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包括:单独正面图、三视图(彩色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ai/cdr等)、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
  (2)纸质版包括: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三份。如设计作品入选,需提供设计应用方案(即设计图稿在平面和立体设计中的延展设计方案)。
  4、作品评审
  应征作品由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组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对最终选定及入围作品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最终选定的吉祥物奖金50,000元;另设入围奖4件,奖金各10,000元。
  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征集方代扣代缴。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设计方案必须为原创,除本次活动外,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侵犯肖像权、名称权、著作权以及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利。应征作品如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全部承担。最终选定及入围的吉祥物作品在公布后,作者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向组委会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
  (2)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明显区别于类似博览会所采用的作品。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凡入围作品和入选作品在支付奖金后,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以及对作品使用的全部权利)归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所有,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5)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入围设计方案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作。
  (6)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人自留底稿。
  (7)作品应由参赛者本人个人或团队提交,不得由任何第三方代投。
  (8)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9)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说明
  ?作品提交
  1.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
  2.作品以电子版提交(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需注明应征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个人作品应提供有效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团体作品应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的电子版/扫描件,连同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11024325@qq.com
  4.吉祥物图案应征作品需在2023年8月10日之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评选结果将在8月15日公布。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
  5.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邮箱:511024325@qq.com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 935 68764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吉祥物的征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它与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的宣传推广、运营活动息息相关。要求参赛者应遵守征集要求,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组委会
  2023年8月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_5GAjm5jKJlfkFvkM9k5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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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50000

截稿时间:2023-08-10

更新时间:2023-12-10 17:43:2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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