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作品按照“征集启事”要求获得我单位支付的报酬后,著作权归我单位所有,包括使用权、开发权、对该作品进行加工和再创作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应征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
现将评审出炉公示如下,并向所有参与此次征集开启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入选作品:
《文成先锋》 作者:谷党伟(深圳市)
文成县党建(电视)栏目名称及LOGO标志有奖征集开启自2012年4月17日开展以来,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截止2012年5月3日,共收到全国各地参赛作品100余个。经过评委会认真的初评、复评和最最终评选定,评选出入选作品一个。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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