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向全球征集第二届湖南旅发大会主旨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识和大会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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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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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7 17:28: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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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努力办好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全力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扩大郴州旅游品牌影响力,助推郴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要求,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大会吉祥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主办方)
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
(一)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二)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旅游形象标识(LOGO)
(三)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要求:围绕“三湘四水,相约湖南”的主题,在“走遍五大洲,最美有郴州”旅游总体形象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郴州文旅宣传核心概念,用一句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的口号来准确定位郴州旅游形象和内涵。主题内容主体须为中文,可根据受众需要辅以英文、日语、韩文翻译,体现全球“郴”元素,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大气响亮,朗朗上口,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拟定的主题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二)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
要求:设计一个具有记忆点的形象标识来彰显郴州旅游的独特魅力。要充分彰显郴州的优秀传统文化、历史、地缘位置、资源禀赋、独特风情以及生活属性。设计上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以及信封信签、名片、文件夹、笔记本、手提袋等产品上衍生应用。作品要配有名字,其名称应符合其寓意象征,便于记忆,易于传播,可以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的多幅图稿组成;可以由单个形象表现,也可以由多个形象组成;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三)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要求:提炼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极具亲和力和普遍吸引力,并能体现郴州地域特色的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设计要具有原创性,具有鲜明的辨识度、时尚度和拟人化特征,要具有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利于围绕吉祥物开发产品;吉祥物的名称为中文名称,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六、征集评审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新湖南、红网、郴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郴州APP、爱郴州APP等媒体上公示。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每个征集项目设入围作品6个(组),从中选出最佳作品1个(组)。
(一)大会主题口号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作品奖金10万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2万元。
(二)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作品奖金10万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2万元。
(三)大会吉祥物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组)作品奖金10万元;入围作品:每个(组)作品奖金2万元。
(四)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同时获得入围奖和最佳作品奖的,只发放最佳作品奖)。根据税法规定,由活动主办方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八、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在投稿时须以“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或“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命名。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策划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寓意)。
(三)吉祥物作品应由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吉祥物形象组成,要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的设计图稿、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和三维效果图。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电子格式图片,并在电子文档中注明各部分的标准颜色。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200*200像素,不超过2M)用于网站展示。
  九、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征集表》《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表》和《作品原创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方式参照“投稿要求(一)”,发送至邮箱:zzbxchd2023@163.com;联系人:李悠,电话:0735-2858661。
  十、活动声明
(一)应征投稿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二)应征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力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的要求。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同样被视为获奖者受主办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对于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最佳作品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对于拒绝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获奖资格,另行增选入围作品。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10条(含10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郴州市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可网页搜索郴州市文化旅游相关信息或借助相关图文书籍获取。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所有。
附件:
1.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征集表
2.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3.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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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办好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全力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扩大郴州旅游品牌影响力,助推郴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要求,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大会吉祥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主办方)
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
(一)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二)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旅游形象标识(LOGO)
(三)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要求:围绕“三湘四水,相约湖南”的主题,在“走遍五大洲,最美有郴州”旅游总体形象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郴州文旅宣传核心概念,用一句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的口号来准确定位郴州旅游形象和内涵。主题内容主体须为中文,可根据受众需要辅以英文、日语、韩文翻译,体现全球“郴”元素,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大气响亮,朗朗上口,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拟定的主题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二)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
要求:设计一个具有记忆点的形象标识来彰显郴州旅游的独特魅力。要充分彰显郴州的优秀传统文化、历史、地缘位置、资源禀赋、独特风情以及生活属性。设计上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以及信封信签、名片、文件夹、笔记本、手提袋等产品上衍生应用。作品要配有名字,其名称应符合其寓意象征,便于记忆,易于传播,可以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的多幅图稿组成;可以由单个形象表现,也可以由多个形象组成;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三)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要求:提炼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极具亲和力和普遍吸引力,并能体现郴州地域特色的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设计要具有原创性,具有鲜明的辨识度、时尚度和拟人化特征,要具有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利于围绕吉祥物开发产品;吉祥物的名称为中文名称,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六、征集评审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新湖南、红网、郴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郴州APP、爱郴州APP等媒体上公示。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每个征集项目设入围作品6个(组),从中选出最佳作品1个(组)。
(一)大会主题口号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作品奖金10万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2万元。
(二)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作品奖金10万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2万元。
(三)大会吉祥物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组)作品奖金10万元;入围作品:每个(组)作品奖金2万元。
(四)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同时获得入围奖和最佳作品奖的,只发放最佳作品奖)。根据税法规定,由活动主办方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八、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在投稿时须以“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或“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命名。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策划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寓意)。
(三)吉祥物作品应由一个或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吉祥物形象组成,要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的设计图稿、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和三维效果图。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电子格式图片,并在电子文档中注明各部分的标准颜色。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200*200像素,不超过2M)用于网站展示。
  九、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征集表》《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表》和《作品原创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方式参照“投稿要求(一)”,发送至邮箱:zzbxchd2023@163.com;联系人:李悠,电话:0735-2858661。
  十、活动声明
(一)应征投稿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二)应征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力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的要求。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同样被视为获奖者受主办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对于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最佳作品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对于拒绝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获奖资格,另行增选入围作品。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10条(含10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郴州市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可网页搜索郴州市文化旅游相关信息或借助相关图文书籍获取。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所有。
附件:
1.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征集表
2.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3.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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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100000

截稿时间:2023-03-31

更新时间:2023-12-07 17:28: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zzbxchd2023@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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