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侨乡红色传统,赓续艰苦奋斗精神”书画篆刻展览征稿

“弘扬侨乡红色传统,赓续艰苦奋斗精神”书画篆刻展览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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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06 15:24: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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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2022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展现广大华侨为国家建设、家乡建设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积极歌颂全国著名侨乡取得的日新月异的变化,表达广大群众积极昂扬、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进一步弘扬华侨文化、传统文化,增进文化自信,凝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力量,唱响爱国爱乡的主旋律,特举办本次“弘扬侨乡红色传统,赓续艰苦奋斗精神”书画篆刻展览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梅州市侨务局、梅州市侨联、梅州市文联
主办单位:梅州市青年书画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客家博物馆、梅州市华侨历史学会、凤凰博物馆
宣传支持单位:梅州市新阶联网络人士分会
2
.评审机构
由主办单位会同指导单位共同对作品进行评审。
3
.展览安排
拟定于2022年12月在华侨博物馆举行“弘扬侨乡红色传统,赓续艰苦奋斗精神”书画篆刻作品展览,邀请作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并择时举行作品集首发式。
04
.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生活居住在梅州或认同和热爱侨乡红色文化的海内外人士均可投稿。
(二)作品主题及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华侨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爱国、爱乡、爱自己的家人”。本次展览鼓励创作反映广大华侨爱国爱乡的伟大情怀,以及侨乡巨变,新时代昂扬奋发精神风貌和歌颂祖国、赞美家乡的相关内容,弘扬华侨文化、红色文化,砥砺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奋发进取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客家儿女的奋斗精神。健康向上、爱国爱乡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均可,也可自撰书写内容,凡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该在落款处写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书写出版物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注明出处并保证所录的内容相对完整性,作品需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违反版权法,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含篆刻)、国画两个类别。
书画类来稿长宽为四尺宣纸规格或以上,不超过六尺对开,均为竖幅,篆刻钤印在四尺对开的宣纸上,印蜕为6-12方、不少于两枚边款。不收横幅作品,不收已装裱件和硬笔书法作品,草书、篆书请附释文,对疑难字需注明出处。(篆刻评审后由主办方通知入展作者寄送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主办方收藏,如不寄送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或获奖资格),所有作品需填写好作品登记表标注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尺寸等投稿信息,并将登记表黏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凡省级以上作者附相应会员证可免初评。
(四)收稿日期:即日起至10月30日,以投稿地邮戳日期为准,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两件,且必须属于不同的表现方式(书法、篆刻、国画三种中最多选择两种不同的作品表现形式)。
作品评选:2022年11月上旬。
5.关于评奖及待遇
(一)本届展览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评审。
(二)本展览不收取参评费,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主办方对入展以上作品统一装裱展出。本次展览拟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80件,其中评选书法(含篆刻)、国画类一等奖各一名,各奖励八百元及获奖证书、作品集一本。二等奖各三名,各奖励五百元及获奖证书、作品集一本。优秀奖各八名,各奖励二百元及获奖证书、作品集一本。入展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主办方可根据投稿数量质量适当调整获奖设置。所有获奖证书、奖金、作品集等将于展览举办后30个工作日内寄出。
(三)入展以上作者均视为具备加入梅州市青年书画家协会的资格。
(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6.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07
.重要提示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权利,对作品原件享有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作者对作品宣传具有署名权。
2、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作品内容形式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纠纷后果的一切责任。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https://mp.weixin.qq.com/s/xKpK1QWTYK17WMQXtVg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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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展现广大华侨为国家建设、家乡建设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积极歌颂全国著名侨乡取得的日新月异的变化,表达广大群众积极昂扬、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进一步弘扬华侨文化、传统文化,增进文化自信,凝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力量,唱响爱国爱乡的主旋律,特举办本次“弘扬侨乡红色传统,赓续艰苦奋斗精神”书画篆刻展览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梅州市侨务局、梅州市侨联、梅州市文联
主办单位:梅州市青年书画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客家博物馆、梅州市华侨历史学会、凤凰博物馆
宣传支持单位:梅州市新阶联网络人士分会
2
.评审机构
由主办单位会同指导单位共同对作品进行评审。
3
.展览安排
拟定于2022年12月在华侨博物馆举行“弘扬侨乡红色传统,赓续艰苦奋斗精神”书画篆刻作品展览,邀请作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并择时举行作品集首发式。
04
.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生活居住在梅州或认同和热爱侨乡红色文化的海内外人士均可投稿。
(二)作品主题及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华侨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爱国、爱乡、爱自己的家人”。本次展览鼓励创作反映广大华侨爱国爱乡的伟大情怀,以及侨乡巨变,新时代昂扬奋发精神风貌和歌颂祖国、赞美家乡的相关内容,弘扬华侨文化、红色文化,砥砺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奋发进取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客家儿女的奋斗精神。健康向上、爱国爱乡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均可,也可自撰书写内容,凡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该在落款处写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书写出版物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注明出处并保证所录的内容相对完整性,作品需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违反版权法,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含篆刻)、国画两个类别。
书画类来稿长宽为四尺宣纸规格或以上,不超过六尺对开,均为竖幅,篆刻钤印在四尺对开的宣纸上,印蜕为6-12方、不少于两枚边款。不收横幅作品,不收已装裱件和硬笔书法作品,草书、篆书请附释文,对疑难字需注明出处。(篆刻评审后由主办方通知入展作者寄送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主办方收藏,如不寄送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或获奖资格),所有作品需填写好作品登记表标注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尺寸等投稿信息,并将登记表黏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凡省级以上作者附相应会员证可免初评。
(四)收稿日期:即日起至10月30日,以投稿地邮戳日期为准,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两件,且必须属于不同的表现方式(书法、篆刻、国画三种中最多选择两种不同的作品表现形式)。
作品评选:2022年11月上旬。
5.关于评奖及待遇
(一)本届展览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评审。
(二)本展览不收取参评费,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主办方对入展以上作品统一装裱展出。本次展览拟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80件,其中评选书法(含篆刻)、国画类一等奖各一名,各奖励八百元及获奖证书、作品集一本。二等奖各三名,各奖励五百元及获奖证书、作品集一本。优秀奖各八名,各奖励二百元及获奖证书、作品集一本。入展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主办方可根据投稿数量质量适当调整获奖设置。所有获奖证书、奖金、作品集等将于展览举办后30个工作日内寄出。
(三)入展以上作者均视为具备加入梅州市青年书画家协会的资格。
(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6.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07
.重要提示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权利,对作品原件享有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作者对作品宣传具有署名权。
2、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作品内容形式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纠纷后果的一切责任。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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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侨乡红色传统,赓续艰苦奋斗精神”书画篆刻展览征稿

奖项设置:800

截稿时间:2022-10-30

更新时间:2023-08-06 15: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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