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宣传标识(标志)、宣传品牌口号、宣传海报、宣传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结果公布 日前,市食安办面向社会发出“召集令”,有偿征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识(标志)、宣传品牌口号、宣传海报和宣传文艺作品。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参与和广泛关注。截止2019年1月10日,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3名热心公众和网友投递的宣传标识参赛作品102幅、创城宣传品牌口号参赛作品1323条、宣传海报157幅以及宣传文艺作品16件。
经过初选和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标识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标识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元;宣传品牌口号采用奖20名,奖金各100元。经专家评审,此次征集到的宣传海报和宣传文艺作品中无符合要求的作品。现将获奖作品(附后),予以公布。
获奖作品将被用于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中。
瑞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标识(标志)采用奖: 作者:张玉霞 地址:厦门市 标识(标志)入围奖: 作者:陈一雄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 标识(标志)入围奖: 作者:谭亚庭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宣传品牌口号采用奖20名:来源:食品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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