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临摹展征稿

咸阳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临摹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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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10 09: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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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咸阳精神,延续“植根传统,多样包容”的理念,号召我市书法工作者及爱好者回归传统、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我市书法事业,进一步深化对优秀传统书法经典的学习和研究,扩大书法艺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合力打造“秦风汉韵,书香咸阳”的文化品牌和专业影响力、知名度,咸阳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咸阳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临摹展”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咸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咸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成员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咸阳市书法家协会依据《咸阳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要求
(1)书法与篆刻均可投稿。
(2)临摹作品,限定古代经典作品(清代及清代以前)。
(3)内容要追求真善美,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保持明显的取法渊源关系,是对所临经典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4)作品规格、要求:作品应在六尺整张以内,即: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拒绝手卷、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5)篆刻作品:8-12方,边款不少于3枚。其中4方临摹作品,4-8方创作作品。请附所临篆刻经典作品复印件。印屏规格要求:一律竖式,138cm×35cm或138cm×53cm。另附印蜕及边款一份用于入选后宣传、出版。
评审结束后,适时通知篆刻入展作者在指定时间内将一方指定原石邮寄至本启事收件处,该原石与投稿印屏一并展出,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入展作者的作品原石,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书法:每种书体每位作者临摹作品各1件;最多可投2种书体(即最多可投2件作品)。
篆刻:每种风格每位作者印屏1件;最多可投2种风格(即最多可投印屏2件)。
4、费用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如需退稿作者,请邮寄退稿费60元,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尺寸。
四、评审
1、由咸阳市书法家协会组织实施。
2、本次展览拟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者100人左右,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提名10名,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咸阳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不在入展、评奖范围之内。
3、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适时组织开展面试工作,严查代笔、代刻及一稿多投等行为。面试将以投稿参评作品为主进行综合评判。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经面试评委确定现场临摹、创作水平与入展作品有较大差距的,取消入展、获奖资格。
五、展览与出版
本次展览暂定于2021年农历三月三在咸阳市举行,展出入展、获奖作品100件左右,并出版《咸阳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临摹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获奖提名10名、奖金500元
2、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
3、非咸阳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具备加入咸阳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3月15日截止,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八、收稿地址
收件和汇款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咸阳市老年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赵幽139 9202 9581
咸阳市玉泉西路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郭更群138 9200 2958
九、其他事项
1、入展、获奖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归举办单位。
2、对代笔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的举报长期有效。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消入展资格。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咸阳市书法家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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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咸阳精神,延续“植根传统,多样包容”的理念,号召我市书法工作者及爱好者回归传统、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我市书法事业,进一步深化对优秀传统书法经典的学习和研究,扩大书法艺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合力打造“秦风汉韵,书香咸阳”的文化品牌和专业影响力、知名度,咸阳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咸阳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临摹展”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咸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咸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成员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咸阳市书法家协会依据《咸阳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要求
(1)书法与篆刻均可投稿。
(2)临摹作品,限定古代经典作品(清代及清代以前)。
(3)内容要追求真善美,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保持明显的取法渊源关系,是对所临经典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4)作品规格、要求:作品应在六尺整张以内,即: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拒绝手卷、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5)篆刻作品:8-12方,边款不少于3枚。其中4方临摹作品,4-8方创作作品。请附所临篆刻经典作品复印件。印屏规格要求:一律竖式,138cm×35cm或138cm×53cm。另附印蜕及边款一份用于入选后宣传、出版。
评审结束后,适时通知篆刻入展作者在指定时间内将一方指定原石邮寄至本启事收件处,该原石与投稿印屏一并展出,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入展作者的作品原石,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书法:每种书体每位作者临摹作品各1件;最多可投2种书体(即最多可投2件作品)。
篆刻:每种风格每位作者印屏1件;最多可投2种风格(即最多可投印屏2件)。
4、费用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如需退稿作者,请邮寄退稿费60元,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尺寸。
四、评审
1、由咸阳市书法家协会组织实施。
2、本次展览拟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者100人左右,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提名10名,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咸阳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不在入展、评奖范围之内。
3、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适时组织开展面试工作,严查代笔、代刻及一稿多投等行为。面试将以投稿参评作品为主进行综合评判。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经面试评委确定现场临摹、创作水平与入展作品有较大差距的,取消入展、获奖资格。
五、展览与出版
本次展览暂定于2021年农历三月三在咸阳市举行,展出入展、获奖作品100件左右,并出版《咸阳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临摹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获奖提名10名、奖金500元
2、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
3、非咸阳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具备加入咸阳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3月15日截止,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八、收稿地址
收件和汇款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咸阳市老年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赵幽139 9202 9581
咸阳市玉泉西路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郭更群138 9200 2958
九、其他事项
1、入展、获奖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归举办单位。
2、对代笔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的举报长期有效。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消入展资格。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咸阳市书法家协会所有。
 咸阳市第九届书法篆刻临摹展征稿

奖项设置:3000

截稿时间:2021-03-15

更新时间:2021-02-10 09: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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