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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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1-16 22:46:0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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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各设区市文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剧协,平潭综合实验区文联、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剧协,省属戏剧院团,艺术院校:
为加强福建戏剧人才培养,提高舞台演出水平,促进戏剧传承弘扬,进一步推动全省戏剧艺术持续繁荣发展,经研究,拟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省内举办第十五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和条件
1.全省戏剧表演团体(含民间职业剧团)演员、演奏员;艺术院校相关专业专职教师和学生(以下简称“参赛者”)。
2.参赛者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具有比较扎实的基本功和舞台表演水平,年龄不限。
三、大赛项目和参赛要求
1.大赛项目为戏剧选段(唱段)或折子戏。其中,戏曲类(含木偶戏),以所属戏剧形态传统唱腔(名家名段)为主;话剧类,古今中外作品不限(以经典剧目为主),参赛选段应带有长时段的语言表演(说或唱)部分。大赛将综合考核参赛者的舞台表演水平。
2.每个选段(唱段)或折子戏演出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若两人以上同在一个选段(唱段)或折子戏扮演不同角色,且同时参赛,时间可延至15分钟。
3.大赛时所有演员均须带妆表演,禁止使用MIDI伴奏。
4.参赛者所选戏剧选段(唱段)或折子戏凡参加过往届省戏剧水仙花奖大赛等省级艺术赛事并获奖的,不得以此再作为本届参赛选段。
5.戏曲演奏员大赛,分托腔演奏和技能技巧性展示两部分。具体要求:托腔音乐演奏时,参赛曲目应能体现本剧种音乐特色和该乐器韵味特点,原则上须以本剧种曲牌选段进行托腔演奏,时长为4-8分钟;技能技巧性展示部分,所选用曲目(或片断)难度系数应相当于管弦乐、弹拨乐、打击乐社会考级曲目的七级及七级以上程度,可使用考级曲目参赛,鼓励参赛者使用本剧种音乐素材的原创作品,技艺表现力难度系数须达上述级别要求,时长为3-5分钟。
四、奖项设置
大赛按专业组、院校组和民营组区分组别,设置表演奖和演奏奖一、二、三等奖。
此外,授予辅导艺术院校学生参赛取得优异成绩者相应荣誉,即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教师奖。授予在组织协调、戏剧传承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相应荣誉,即优秀组织奖、组织奖。
五、评奖办法和时间
1.本届大赛分初赛(筛选)、决赛。
2.初赛由各地进行遴选,省属院团自行组织。遴选后参加决赛选手的报名表,由各地剧协汇总,省属院团自行汇总,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省剧协,逾期不予受理。
3.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大赛评选结果,经公布并报主办单位审批后公布。
六、其他
1.报名方式:参赛者向所在单位报名,经所在单位及剧协审核同意后,取得参赛资格。省属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的参赛者向所在单位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取得参赛资格。
2.获奖演员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按照《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的规定,获奖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组织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大赛,是我省加强戏剧艺术人才培养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好演员的训练、辅导和参赛等工作,通过大赛发现和培养一批表演艺术人才,为福建戏剧艺术的繁荣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未尽事宜,请与省剧协联系。
联系人:杜牧君、陈曦
电话/传真:0591-83704252
微信公众号:八闽戏剧(baminxiju)
邮箱:fjsxjjxh@sina.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413室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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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剧协,平潭综合实验区文联、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剧协,省属戏剧院团,艺术院校:
为加强福建戏剧人才培养,提高舞台演出水平,促进戏剧传承弘扬,进一步推动全省戏剧艺术持续繁荣发展,经研究,拟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省内举办第十五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和条件
1.全省戏剧表演团体(含民间职业剧团)演员、演奏员;艺术院校相关专业专职教师和学生(以下简称“参赛者”)。
2.参赛者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具有比较扎实的基本功和舞台表演水平,年龄不限。
三、大赛项目和参赛要求
1.大赛项目为戏剧选段(唱段)或折子戏。其中,戏曲类(含木偶戏),以所属戏剧形态传统唱腔(名家名段)为主;话剧类,古今中外作品不限(以经典剧目为主),参赛选段应带有长时段的语言表演(说或唱)部分。大赛将综合考核参赛者的舞台表演水平。
2.每个选段(唱段)或折子戏演出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若两人以上同在一个选段(唱段)或折子戏扮演不同角色,且同时参赛,时间可延至15分钟。
3.大赛时所有演员均须带妆表演,禁止使用MIDI伴奏。
4.参赛者所选戏剧选段(唱段)或折子戏凡参加过往届省戏剧水仙花奖大赛等省级艺术赛事并获奖的,不得以此再作为本届参赛选段。
5.戏曲演奏员大赛,分托腔演奏和技能技巧性展示两部分。具体要求:托腔音乐演奏时,参赛曲目应能体现本剧种音乐特色和该乐器韵味特点,原则上须以本剧种曲牌选段进行托腔演奏,时长为4-8分钟;技能技巧性展示部分,所选用曲目(或片断)难度系数应相当于管弦乐、弹拨乐、打击乐社会考级曲目的七级及七级以上程度,可使用考级曲目参赛,鼓励参赛者使用本剧种音乐素材的原创作品,技艺表现力难度系数须达上述级别要求,时长为3-5分钟。
四、奖项设置
大赛按专业组、院校组和民营组区分组别,设置表演奖和演奏奖一、二、三等奖。
此外,授予辅导艺术院校学生参赛取得优异成绩者相应荣誉,即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教师奖。授予在组织协调、戏剧传承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相应荣誉,即优秀组织奖、组织奖。
五、评奖办法和时间
1.本届大赛分初赛(筛选)、决赛。
2.初赛由各地进行遴选,省属院团自行组织。遴选后参加决赛选手的报名表,由各地剧协汇总,省属院团自行汇总,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省剧协,逾期不予受理。
3.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大赛评选结果,经公布并报主办单位审批后公布。
六、其他
1.报名方式:参赛者向所在单位报名,经所在单位及剧协审核同意后,取得参赛资格。省属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的参赛者向所在单位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取得参赛资格。
2.获奖演员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按照《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的规定,获奖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组织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大赛,是我省加强戏剧艺术人才培养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好演员的训练、辅导和参赛等工作,通过大赛发现和培养一批表演艺术人才,为福建戏剧艺术的繁荣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未尽事宜,请与省剧协联系。
联系人:杜牧君、陈曦
电话/传真:0591-837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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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jsxjjxh@sina.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413室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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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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