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范围 全国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等,在我区辖区内已创办或有意向在我区辖区内创办企业的,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企业和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依法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二、参赛报名 请参加人员于2020年10月16日17点之前将相关材料报(报名表为附件2)企业所在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人社所汇总后报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有创业意向还未创办企业的,直接报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淄川区大学生孵化中心406室,联系电话5280407,5280649);曾参加第五届淄博市创业大赛,进入淄川分赛区决赛,且未在市大赛中获奖的团队或企业,可直接进入淄川区本届创业好创意大赛决赛阶段。
三、奖项设立 大赛分2个组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区人社局邀请淄博市创业导师团成员组成评委会,对参加活动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大赛获奖项目按奖项设置分别给予20000元、 10000元、5000元和2000元一次性奖励扶持资金。初创企业组项目奖金在大赛结束后,经大赛监督委员会审核后发放(获奖人员应符合大学生精英引领计划扶持条件);好创意项目组奖金,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在淄川区落地并正常经营的(工业类企业应有相应的立项、环评等手续),经大赛监督委员会审核后发放。
四、参赛条件 全国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等,在淄川区内已创办或有意向在淄川区创办企业的,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 大赛分为初创企业组和好创意项目组,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好创意项目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未工商注册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创业实体); 2、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 5、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团队核心成员; 6、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未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就业,且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7、参赛选手非历届省市区创业大赛决赛获奖选手。
(二)初创企业组 1、创业时间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2015年10月1日以后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小微合法企业及机构),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企业法人及主要创始人未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就业,且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非历届省市区创业大赛决赛获奖企业。
五、报名表下载 “创业淄川・梦想起航”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四届淄川区创业好创意大赛报名表(长按识别下发二维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