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我市旅游商品研发工作,提高我市旅游商品的设计水平,促进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生产和销售的有机结合,按照平凉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壮大旅游产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首届平凉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 一、活动主题:彰显特色、打造精品、开拓市场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平凉市壮大旅游产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平凉市旅游局 三、参赛范围: 文物复仿制品:在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复仿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发、设计、制作的平凉各历史时期文物复仿制品及设计样品。 工艺品、纪念品:立足多种材质开发的雕刻、编织、镶嵌、刺绣、饰品、剪纸、根雕、奇石、地毯等具有纪念意义和鉴赏收藏价值的各类工艺品、纪念品(包括纪念币)。 绿色食品:围绕平凉农副产品开发的保健品、营养补品、绿色饮品、名优土特产品。 书画作品:反映平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各类书法、绘画、篆刻、刻字作品。 图书、音像制品:反映平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书刊、画册、邮票、明信片、歌词曲谱、光碟等公开出版发行或内部印制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 四、参赛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体现平凉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 2.参赛作品应具备较强的创意和文化内涵。 3.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4.实物样品或设计图稿均可单独参赛,设计图稿应为彩色图片。 5.参赛设计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生产、收藏和展示。 6.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赛者自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大赛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市场科,各旅游商品生产、研发企业(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参赛,报名表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发往大赛办公室(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在平凉旅游咨询网站:http://ly.pingliang.gov.cn“旅游产品”栏下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 2. 凡参赛的商品实物和设计图稿,均要报送实物及设计图稿照片一张,另附简要文字说明(400字以内,打印在A4纸上),如作品主题、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价位等。照片要求在500万像素以上,同时报送文字和照片电子版。 大赛免交报名费、评审费。商品实物及设计图稿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马小春 联系电话:0933—8217638、15097051527 传真:0933—8217366 电子邮件:pllyjmxc@163.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红旗街66号(平凉市旅游局市场科) 邮编:744000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本次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设以下奖项: (一)实物类奖项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图稿类奖项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设组织奖1名:奖人民币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根据参赛情况,以上奖项允许出现空项。 六、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16日进行作品征集,随后进行网络评选,9月下旬进行初、决赛,颁奖。 七、有关说明 1.参赛者需保证产品的原创性,凡因抄袭、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责任自负。 2.报名者身份须真实有效,若报名身份与真实身份不符,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最终获奖权利。 3.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十日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平凉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组委会所有。若有任何异议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
首届平凉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报名表 |
为了全面推进我市旅游商品研发工作,提高我市旅游商品的设计水平,促进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生产和销售的有机结合,按照平凉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壮大旅游产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首届平凉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 一、活动主题:彰显特色、打造精品、开拓市场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平凉市壮大旅游产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平凉市旅游局 三、参赛范围: 文物复仿制品:在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复仿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发、设计、制作的平凉各历史时期文物复仿制品及设计样品。 工艺品、纪念品:立足多种材质开发的雕刻、编织、镶嵌、刺绣、饰品、剪纸、根雕、奇石、地毯等具有纪念意义和鉴赏收藏价值的各类工艺品、纪念品(包括纪念币)。 绿色食品:围绕平凉农副产品开发的保健品、营养补品、绿色饮品、名优土特产品。 书画作品:反映平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各类书法、绘画、篆刻、刻字作品。 图书、音像制品:反映平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书刊、画册、邮票、明信片、歌词曲谱、光碟等公开出版发行或内部印制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 四、参赛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体现平凉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 2.参赛作品应具备较强的创意和文化内涵。 3.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4.实物样品或设计图稿均可单独参赛,设计图稿应为彩色图片。 5.参赛设计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生产、收藏和展示。 6.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赛者自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大赛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市场科,各旅游商品生产、研发企业(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参赛,报名表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发往大赛办公室(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在平凉旅游咨询网站:http://ly.pingliang.gov.cn“旅游产品”栏下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 2. 凡参赛的商品实物和设计图稿,均要报送实物及设计图稿照片一张,另附简要文字说明(400字以内,打印在A4纸上),如作品主题、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价位等。照片要求在500万像素以上,同时报送文字和照片电子版。 大赛免交报名费、评审费。商品实物及设计图稿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马小春 联系电话:0933—8217638、15097051527 传真:0933—8217366 电子邮件:pllyjmxc@163.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红旗街66号(平凉市旅游局市场科) 邮编:744000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本次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设以下奖项: (一)实物类奖项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图稿类奖项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设组织奖1名:奖人民币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根据参赛情况,以上奖项允许出现空项。 六、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16日进行作品征集,随后进行网络评选,9月下旬进行初、决赛,颁奖。 七、有关说明 1.参赛者需保证产品的原创性,凡因抄袭、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责任自负。 2.报名者身份须真实有效,若报名身份与真实身份不符,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最终获奖权利。 3.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十日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平凉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比赛组委会所有。若有任何异议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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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0-08-18
更新时间:2022-02-17 18:06:3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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