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广东佛山市廉政公益广告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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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2 14:02:1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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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关于组织开展(上网征集发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廉政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文化氛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举办“扬正气,促和谐”全市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征集活动。为搞好展播评选征集活动,真正创作出精品力作,特面向社会征集作品。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分类、内容和要求 
 
作品分为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四类。 
 
内容: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题材新颖,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见附件1);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二、作品征集对象 
 
除全市指定的参赛单位外,欢迎社会各界,动漫行业和热心廉政公益广告制作爱好者积极参与作品征集活动。 
 
三、作品报送技术要求和展播评选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技术要求:参赛对象按照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参评技术要求(见附件1)进行制作和上报,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参评作品一览表(见附件2、3,一式2份)。所有报送作品需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见附件4),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市纪委调研教育室(市委大院12号楼401室),联系人:王力晓, 电话:83322678(办)。 
 
(二)评选: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影视类(含动漫)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三)展播:挑选优秀作品在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学习班上进行展播,报省参加全省评比;获奖作品列入“全市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在佛山电视台、佛山日报、佛山廉政网等媒体刊播,并汇编廉政公益广告小册子。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 
 
2、本次获奖作品在佛山廉政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获奖单位和个人。征集落选作品可退稿,请参赛者在评选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9月1日以后)到作品征集点领取。过期不拿回则由主办方自行处理。 
 
3、主办单位有权免费使用获奖和入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及宣传等相关权益,并注明作品的作者,不再另发稿酬。 
 
4、参选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5、请自行下载和填报有关参评登记表格。 
 
6、本征集活动通知在佛山市政府网上刊登。 
 
中共佛山市纪委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佛山市信息产业局

2008年5月14日 
 
关于组织开展(上网征集发文)及其附件下载 http://www.foshan.gov.cn/fsgovout/UpFiles/Attach/2023/2008/05/23/10213560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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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上网征集发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廉政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文化氛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举办“扬正气,促和谐”全市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征集活动。为搞好展播评选征集活动,真正创作出精品力作,特面向社会征集作品。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分类、内容和要求 
 
作品分为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四类。 
 
内容: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题材新颖,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见附件1);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二、作品征集对象 
 
除全市指定的参赛单位外,欢迎社会各界,动漫行业和热心廉政公益广告制作爱好者积极参与作品征集活动。 
 
三、作品报送技术要求和展播评选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技术要求:参赛对象按照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参评技术要求(见附件1)进行制作和上报,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参评作品一览表(见附件2、3,一式2份)。所有报送作品需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见附件4),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市纪委调研教育室(市委大院12号楼401室),联系人:王力晓, 电话:83322678(办)。 
 
(二)评选: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影视类(含动漫)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三)展播:挑选优秀作品在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学习班上进行展播,报省参加全省评比;获奖作品列入“全市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在佛山电视台、佛山日报、佛山廉政网等媒体刊播,并汇编廉政公益广告小册子。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 
 
2、本次获奖作品在佛山廉政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获奖单位和个人。征集落选作品可退稿,请参赛者在评选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9月1日以后)到作品征集点领取。过期不拿回则由主办方自行处理。 
 
3、主办单位有权免费使用获奖和入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及宣传等相关权益,并注明作品的作者,不再另发稿酬。 
 
4、参选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5、请自行下载和填报有关参评登记表格。 
 
6、本征集活动通知在佛山市政府网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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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佛山市信息产业局

2008年5月14日 
 
关于组织开展(上网征集发文)及其附件下载 http://www.foshan.gov.cn/fsgovout/UpFiles/Attach/2023/2008/05/23/1021356082.doc
 征集广东佛山市廉政公益广告创作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8-06-25

更新时间:2023-11-22 1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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