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位于武汉市中心城区东部,辖区内高校云集,素有“大学之城”美誉。同时,洪山区也是武汉市重要的科技和文化中心,吸引了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文化机构入驻。石牌岭商服、住宅综合体项目位于洪山大学之城门户区域,毗邻武汉理工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与崇文书城、和成中心两座标识性建筑隔街对望,是大学之城着力打造的亮点片区项目。
为加快建设民生幸福、生态宜居、治理高效的高品质大学之城,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和建筑品质,打造彰显城市风貌特色的精品建筑,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石牌岭商服、住宅综合体项目概念创意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位
石牌岭商服、住宅综合体项目地处二环线内,位于雄楚大道和石牌岭路交汇处,为洪山大学之城核心片门户区域。
图1项目区位图
(二)区域现状用地
项目地块位于雄楚大道以北,石牌岭路以东。用地西北侧为现状住宅、商服设施及行政办公区,主要包括湖北省公安厅、乐都汇购物广场以及武警石牌岭小区等,东侧为武汉科技大学洪山校区和武汉理工大学鉴湖校区,南侧为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
图2项目周边用地现状
(三)交通条件
项目用地两侧临城市道路,其中南侧雄楚大道为城市快速路,区域东西向骨架道路,道路红线宽50至60米,高架段为城市二环线,地面段中央设置BRT快速公交,两侧为双向六车道;西侧石牌岭路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用地东侧紧邻一条7米宽小区进出通道,供武警石牌岭小区通行使用。此外,雄楚大道-石牌岭路路口设置“井字形”人行天桥一座,可满足快速路两侧行人过街需求。
图3项目周边道路现状
(四)设计范围及场地条件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996.9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地块呈矩形。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场地内部整体平整,仅东侧局部区域存在约1米高差。
图4项目规划范围图
图5项目用地航拍图
二
建设规模及要求
(一)建设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17996.93平方米(含防护绿地面积2300平方米),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2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41万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不大于2.81万平方米),容积率2.34。
(二)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第248号令)、《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第400号令)、《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天河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9〕8号)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执行。
2、建筑后退雄楚大道沿线防护绿地应不少于10米。
3、项目用地中部控制不少于6000平方米绿化开敞空间。
4、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临雄楚大道一线住宅建筑立面应采用公建化处理,建筑立面应简洁美观,住宅建筑阳台须按封闭阳台设计,空调机位及附属设施应当统一隐蔽设计。
5、遵照《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决定>(省政府第411号)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6、新建建筑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政策,遵照《关于印发<武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武城建〔2021〕3号)执行。
7、建筑布局、空间、造型应充分利用中部绿化开敞空间,塑造整体景观,建立高品质、有创新性的共享空间,提高公共活动活力。建筑外观造型与环境协调,比例尺度协调美观,建材肌理、质感、色彩等组织得体,有良好的构造质量和安全性能。
(三)市政交通控制要求
1、项目用地内沿北侧、东侧控制一条7米宽的公共通道,连接石牌岭路和雄楚大道。
2、项目用地范围内应充分利用公共通道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临雄楚大道一侧禁止开设机动车出入口。
3、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第248号令)规定的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合理配置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住宅及商服配建停车设施应分区设置,且分别配备单独的出入口。
4、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遵循《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有关要求执行。
图6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地上图则)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项目内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按照《武汉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武政规〔2017〕63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21〕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改建项目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武城管〔2022〕18号)、《关于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21〕157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关于印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0〕1号)要求执行。
2、项目建设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3、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4、室外地坪标高需满足防洪排涝及管线设置要求,与周边道路相协调。
5、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C区)或项目范围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项目建设应符合地址灾害防治的相关要求。
三
报名要求
1、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报名方式,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设计联合体均可报名,不设资质要求。
2、设计机构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3、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机构和各自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
4、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必须参加重要节点的汇报会议;在征集过程中若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与资格预审材料所提交的团队人员不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和获奖资格。
5、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6、设计机构填写报名表(点击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sfazj@163.com,获取设计任务书,资信文件填写要求详见任务书。
四
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活动分两阶段开展:
(一)报名及预审阶段
设计机构提交报名表后,承办单位发放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基础资料包;报名截止日前,设计机构提交概念提案和资信文件;承办单位对参赛设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汇总有效设计成果。
本阶段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邀请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对所有有效设计成果进行初选,并确定6家设计机构进入预审会现场汇报。专家评委会现场听取方案汇报后,择优评选出无排序的3家入围设计机构及方案,进入下一阶段方案评审,并提出方案深化建议。
(二)深化方案评审阶段
入围的3家设计机构完成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承办机构邀请专家评委会,组织方案评审会,从3家无排序的创意方案中排出第一、第二、第三名,并将前三名方案推荐给主办机构进一步决策。
五
成果要求
(一)报名及预审阶段
1、资信文件:包括设计机构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相关工程项目业绩、从业内所获相关奖项等。
2、概念提案:提供纸质A3图册7份、图册电子成果1份、电子汇报演示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思路、概念及相关分析图;
·总平面图及初步经济技术指标;
·设计效果图;
·其他必要的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或构思说明图纸。
(二)深化方案评审阶段
提供纸质A3图册7份、纸质A1幅面竖版展板1张、图册及展板电子成果1份、电子汇报演示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说明;
·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单体设计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构造做法,以及表达建筑立面色彩和材质的图纸);
·设计效果图;
·设计分析图等其他表达设计构思的图纸;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
六
奖项设置
根据评选结果向入围设计机构进行表彰,并发放获奖证书以及相应奖金(总计不超过25万元)。
方案评选出最佳方案奖1家,获得15万元设计费;第二名1家,获得7万元设计费;第三名1家,获得3万元设计费。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图片图片
七
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3年2月-4月,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注:以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如遇日程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
参赛规则
1、所有参赛设计机构应保障参赛作品在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标准要求下具备落地性与可实施性;
2、本次征集活动奖金含税,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国外设计机构或个人无法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国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3、本次征集活动收到的所有成果文件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和参赛者共同所有。其中,获奖设计成果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主办单位有权免费使用获奖方案,获奖设计人不得将方案另投他处或用于其他项目;
4、主办单位提供给参赛者的所有技术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使用上述技术基础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所有提交的征集成果文件内容均应是参赛者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也不得包含参加过其他项目或竞赛的作品。如果成果造成侵权,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由侵权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机构的文字或图案,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为保证方案质量,经所有评审一致同意后,主办方可对部分奖项拥有空缺或减少的权力;
8、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机构均被视为承认本通知的所有条款;
9、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10、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九
工作组织
主办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武汉创启融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办方:
武汉市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陈先生
陈先生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铂仕汇国际广场10层
联系邮箱:
hsfazj@163.com
主办丨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UVpZ_amDrth6V36ovl1G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