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美千岛湖”摄影大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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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02 2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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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水秀天下千岛湖,以湖兴县蝶变梦”。坐拥一流山水资源的浙江省淳安县紧紧围绕“以湖兴县、蝶变淳安”的总战略,深入实施“三个五”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为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现面向社会广泛发动,分“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精神美”四个板块向全国征集“醉美千岛湖”摄影作品。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一、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三、协办单位: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淳安县农办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千岛湖旅游集团
  四、官方网站: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
  五、合作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cn)
          腾讯网图片频道 (http://pp.qq.com)
          新浪网图片频道(http://photo.sina.com.cn/)
          新华网摄影频道http://www.xinhuanet.com/foto/)
  六、征集主题:
  摄影大展分“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精神美”四类征稿:
  1.“生态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示千岛湖四季美景、生态景观,展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建设“美丽杭州”实验区的新成果。
  2.“生产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淳安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展现淳安城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成果,展现淳安实施全县景区化、旅游标准化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最新成果。
  3.“生活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淳安底蕴深厚的风土人情,追求幸福的和美生活、纯真生态的丰富物产。
  4.“精神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示淳安“水秀天下、追求卓越”的人文精神,展现“最美淳安人”的精彩瞬间。
  七、征集时间:
  2014年3月28日—2015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八、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5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6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缴代扣。
  九、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在征稿期间来千岛湖景区创作的摄影家凭本人地市级以上的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可免费进入千岛湖景区采风创作。
  2. 鼓励近两年创作的新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但必须取材于淳安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公告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十、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其中:在征稿期间主办单位将组织4次初评,每次评出200幅入围作品,四次评出的800幅入围作品将进入度终评。
  十一、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每个注册名每类别作品限投99幅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字,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2.投稿地址
  (1)网络投稿网址:
  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 (http://www.cppfoto.com/)
  (2)光盘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http://www.qiandaohu.cc/article/5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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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秀天下千岛湖,以湖兴县蝶变梦”。坐拥一流山水资源的浙江省淳安县紧紧围绕“以湖兴县、蝶变淳安”的总战略,深入实施“三个五”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为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现面向社会广泛发动,分“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精神美”四个板块向全国征集“醉美千岛湖”摄影作品。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一、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三、协办单位: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淳安县农办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千岛湖旅游集团
  四、官方网站: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
  五、合作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cn)
          腾讯网图片频道 (http://pp.qq.com)
          新浪网图片频道(http://photo.sina.com.cn/)
          新华网摄影频道http://www.xinhuanet.com/foto/)
  六、征集主题:
  摄影大展分“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精神美”四类征稿:
  1.“生态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示千岛湖四季美景、生态景观,展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建设“美丽杭州”实验区的新成果。
  2.“生产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淳安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展现淳安城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成果,展现淳安实施全县景区化、旅游标准化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最新成果。
  3.“生活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淳安底蕴深厚的风土人情,追求幸福的和美生活、纯真生态的丰富物产。
  4.“精神美”:通过摄影作品展示淳安“水秀天下、追求卓越”的人文精神,展现“最美淳安人”的精彩瞬间。
  七、征集时间:
  2014年3月28日—2015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八、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5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6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缴代扣。
  九、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在征稿期间来千岛湖景区创作的摄影家凭本人地市级以上的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可免费进入千岛湖景区采风创作。
  2. 鼓励近两年创作的新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但必须取材于淳安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公告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十、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其中:在征稿期间主办单位将组织4次初评,每次评出200幅入围作品,四次评出的800幅入围作品将进入度终评。
  十一、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每个注册名每类别作品限投99幅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字,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2.投稿地址
  (1)网络投稿网址:
  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 (http://www.cppfoto.com/)
  (2)光盘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http://www.qiandaohu.cc/article/5715.html
 “醉美千岛湖”摄影大展征稿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5-03-31

更新时间:2023-11-02 22:50:3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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