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有奖征稿

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有奖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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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1 08: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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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自然风光优美,民俗风情浓郁,历史文化厚重,是中外游客喜爱的最佳摄影胜地。经过连续四届的打造,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以摄影为载体,已成为展示新疆形象的窗口、成为推进对外宣传的平台,成为广交四海宾朋的舞台。因些我们将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旨在通过大众摄影,媒体宣传,进一步全面宣传开放的新疆、和谐的新疆、发展的新疆、美丽祥和的新疆,促进新疆旅游经济的繁荣发展。
  一、活动名字: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暨国际胡杨节
  二、活动主题:美丽、祥和、发展、进步的新疆
  三、活动时间:2013年7月1日——12月15日
  四、活动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活动主办: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人民摄影报》
  活动协办:新疆各地州市旅游局、人民摄影网、乐途网、新浪网、腾讯网等
  活动承办:自治区旅游局国内旅游促进处、各地州市旅游局、《人民摄影报》新疆记者站
  五、作品要求
  (一)摄影参赛作品
  1、内容:参赛作品内容以反映展示美丽新疆、详和新疆、发展新疆、进步新疆的经济建设成就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景象、新风貌;反映新疆的四季草原、沙漠、戈壁、水域、地质奇观、森林生态等自然景观;反映历史遗迹、历史文化、人文旅游等景观;反映新疆各民族和谐团结、勤劳勇敢、积极向上的民俗风情;反映新疆重大节庆及旅游活动和旅游行业建设与发展成果。
  2、所有参赛作品规格为10寸,不装裱,并同时附作品数码电子文件光盘,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3M以上。所有作品均不可改变原始影像。
  3、单幅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超30幅(套);组照每人不超过3组,每组2-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同一题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4张。
  4、每幅(组)参赛作品敬请注明编号、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全部作品列清单附上,自留一份,以备调用数据文件。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报名费,恕不退稿。
  (二)新闻摄影版面作品
  1、各报刊、杂志、网络刊登的新闻版面作品,必须醒目标注“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字样,刊登时间最迟在2013年11月30日前。
  2、参赛版面必须是半版以上的版面,方可列入评奖作品范围。所有参赛版面必须是公开发行的版面,报刊小样或电子设计版面等不得参与评奖。
  3、版面设计必须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内容健康,富有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
  六、征集规则
  1、中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与新疆旅游宣传推广的相关的活动、形象策划、收集制作主题画册、展览以及用于今后的公益宣传,有权推荐相关报刊发表,并在其宣传、文化、形象宣传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作品用于商业用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付相应稿酬。对本款如作者本人有异议,请提前说明。
  3、在全国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及已往新疆国际摄影节获奖作品不得参赛。
  4、所有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组委会无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所有参赛、评奖信息将在网上公示。部分优秀作品将在以下网上进行预展:乐途网      (http://www.lotour.com/)、新浪网(http://www.sina.com/)、腾讯网(http://www.qq.com/)和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www.xinjiangtour.gov.cn/)。
  7、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奖项设置 
  (一)摄影个人奖项设置(21万元)
  金奖:2人, 奖金各30000元
  银奖:5人, 奖金各10000元
  铜奖:10人,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50人,奖1000元
  (二)新闻摄影版面宣传奖(28.5万元)
  金奖:2名,奖金各30000元;
  银奖:5名,奖金各15000元;
  铜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0元
  (三)最佳组织奖:10名,只颁发奖杯。
  ( 四)网络拍客大赛:奖金12.3万元,其中:
  作品类
  金奖:2名,纪实、风光类各1人,奖金1万元;
  银奖:6名,纪实、风光类各3人,奖金3000元;
  铜奖:10名,纪实、风光类各5人,奖金1000元;
  优秀奖:50名,纪实、风光类各25人,奖金300元;
  传播类
  最佳传播奖(以转发量统计)1人,奖金10000元;
  优秀传播奖(以转发量统计)10人,奖金2000元
  最佳人气奖(以点击量统计)1人,奖金10000元;
  优秀人气奖(以点击量统计)10人,奖金2000元
  八、征稿截止日期:2013年11月3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九、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1、邮件递交:将参赛作品、作品光盘(U盘)和报名报直接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五楼第五届新疆国际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830002 。本地(乌鲁木齐市)参赛者可直接将参赛作品、作品光盘(U盘)和报名表直接递交至自治区旅游局519办公室。
  2、电子邮件递交,要求附件大小不小于3M,不大于10M,将照片原稿打包发送至参赛信息表邮箱xjyyyba@126.com。
  3、报名表可以在新疆旅游官方网、乐途旅游网上下载。
  4、参加网络拍客大赛的拍客微博参赛,加@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为好友,去微博主页(http://e.weibo.com/3738248064/profile)查看参赛具体办法;微信方式参赛,扫描二维码,添加大赛平台,官方微信号:xjly41;拍客须通过手机在微博上发表图片和文字说明。
  5、参赛作品征集热线:(0991)8830907拍客作品征集热线:13609919649
 
  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暨国际胡杨节组委会
  2013年10月

http://news.sina.com.cn/c/cul/2013-11-06/1021286351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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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自然风光优美,民俗风情浓郁,历史文化厚重,是中外游客喜爱的最佳摄影胜地。经过连续四届的打造,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以摄影为载体,已成为展示新疆形象的窗口、成为推进对外宣传的平台,成为广交四海宾朋的舞台。因些我们将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旨在通过大众摄影,媒体宣传,进一步全面宣传开放的新疆、和谐的新疆、发展的新疆、美丽祥和的新疆,促进新疆旅游经济的繁荣发展。
  一、活动名字: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暨国际胡杨节
  二、活动主题:美丽、祥和、发展、进步的新疆
  三、活动时间:2013年7月1日——12月15日
  四、活动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活动主办: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人民摄影报》
  活动协办:新疆各地州市旅游局、人民摄影网、乐途网、新浪网、腾讯网等
  活动承办:自治区旅游局国内旅游促进处、各地州市旅游局、《人民摄影报》新疆记者站
  五、作品要求
  (一)摄影参赛作品
  1、内容:参赛作品内容以反映展示美丽新疆、详和新疆、发展新疆、进步新疆的经济建设成就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景象、新风貌;反映新疆的四季草原、沙漠、戈壁、水域、地质奇观、森林生态等自然景观;反映历史遗迹、历史文化、人文旅游等景观;反映新疆各民族和谐团结、勤劳勇敢、积极向上的民俗风情;反映新疆重大节庆及旅游活动和旅游行业建设与发展成果。
  2、所有参赛作品规格为10寸,不装裱,并同时附作品数码电子文件光盘,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3M以上。所有作品均不可改变原始影像。
  3、单幅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超30幅(套);组照每人不超过3组,每组2-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同一题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4张。
  4、每幅(组)参赛作品敬请注明编号、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全部作品列清单附上,自留一份,以备调用数据文件。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报名费,恕不退稿。
  (二)新闻摄影版面作品
  1、各报刊、杂志、网络刊登的新闻版面作品,必须醒目标注“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字样,刊登时间最迟在2013年11月30日前。
  2、参赛版面必须是半版以上的版面,方可列入评奖作品范围。所有参赛版面必须是公开发行的版面,报刊小样或电子设计版面等不得参与评奖。
  3、版面设计必须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内容健康,富有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
  六、征集规则
  1、中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与新疆旅游宣传推广的相关的活动、形象策划、收集制作主题画册、展览以及用于今后的公益宣传,有权推荐相关报刊发表,并在其宣传、文化、形象宣传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作品用于商业用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付相应稿酬。对本款如作者本人有异议,请提前说明。
  3、在全国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及已往新疆国际摄影节获奖作品不得参赛。
  4、所有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组委会无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所有参赛、评奖信息将在网上公示。部分优秀作品将在以下网上进行预展:乐途网      (http://www.lotour.com/)、新浪网(http://www.sina.com/)、腾讯网(http://www.qq.com/)和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www.xinjiangtour.gov.cn/)。
  7、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奖项设置 
  (一)摄影个人奖项设置(21万元)
  金奖:2人, 奖金各30000元
  银奖:5人, 奖金各10000元
  铜奖:10人,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50人,奖1000元
  (二)新闻摄影版面宣传奖(28.5万元)
  金奖:2名,奖金各30000元;
  银奖:5名,奖金各15000元;
  铜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0元
  (三)最佳组织奖:10名,只颁发奖杯。
  ( 四)网络拍客大赛:奖金12.3万元,其中:
  作品类
  金奖:2名,纪实、风光类各1人,奖金1万元;
  银奖:6名,纪实、风光类各3人,奖金3000元;
  铜奖:10名,纪实、风光类各5人,奖金1000元;
  优秀奖:50名,纪实、风光类各25人,奖金300元;
  传播类
  最佳传播奖(以转发量统计)1人,奖金10000元;
  优秀传播奖(以转发量统计)10人,奖金2000元
  最佳人气奖(以点击量统计)1人,奖金10000元;
  优秀人气奖(以点击量统计)10人,奖金2000元
  八、征稿截止日期:2013年11月3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九、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1、邮件递交:将参赛作品、作品光盘(U盘)和报名报直接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五楼第五届新疆国际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830002 。本地(乌鲁木齐市)参赛者可直接将参赛作品、作品光盘(U盘)和报名表直接递交至自治区旅游局519办公室。
  2、电子邮件递交,要求附件大小不小于3M,不大于10M,将照片原稿打包发送至参赛信息表邮箱xjyyyba@126.com。
  3、报名表可以在新疆旅游官方网、乐途旅游网上下载。
  4、参加网络拍客大赛的拍客微博参赛,加@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为好友,去微博主页(http://e.weibo.com/3738248064/profile)查看参赛具体办法;微信方式参赛,扫描二维码,添加大赛平台,官方微信号:xjly41;拍客须通过手机在微博上发表图片和文字说明。
  5、参赛作品征集热线:(0991)8830907拍客作品征集热线:13609919649
 
  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暨国际胡杨节组委会
  2013年10月

http://news.sina.com.cn/c/cul/2013-11-06/102128635187.shtml
 
 第五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有奖征稿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3-12-15

更新时间:2023-11-21 08:22: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xjyyyba@126.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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