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热土铁山港”有奖摄影比赛

“北部湾热土铁山港”有奖摄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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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8 15:26: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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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了更好的向外界展示铁山港区境内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古迹、风俗民情、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内容,全面展示我区三年跨越发展所取的成绩,助推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区的进程,打开社会各界了解铁山港区的窗口,经研究决定,举办“北部湾热土——铁山港”摄影比赛,现向社会征集作品。
一、活动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员会、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员会宣传部、北海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围绕“北部湾热土——铁山港”这一主题,全面征集反映铁山港区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古迹、民族民情、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重点反映近两年铁山港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变化、新成就。
三、征集时间
2012年10月28日至2012年11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600元;优秀作品60名,奖金2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三等奖及以上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北海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征稿细则(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含南康、营盘、兴港三镇)。(二)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一幅计,每组限4—8张,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三)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四)投稿方式:作品规格(含单幅、组照):作品请扩印为5R片投稿,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自制),标明题目、作品说明(200字以内)、拍摄地点及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作品送到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中路36号北福中心(原福利大厦)首层“人人冲印”处(电话2037977),或寄到(送到)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0779—8610140,邮编:536018。(五)作品入选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资料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六)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七)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因上述问题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八)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九)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六、组织形式
(一)公开征集。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参赛作品,全区、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二)组织摄影家前来采风。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共同配合,组织摄影比赛开启仪式,邀请北海市、自治区两级摄影家协会的代表到我区分组拍摄,具体分组责任单位与负责人见附表,时间定于10月28日。
七、评选及奖励办法(一)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二)部分获奖作品在《北海晚报》上刊登。http://www.beihai.gov.cn/11362/2012_11_3/11362_352693_1351907141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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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的向外界展示铁山港区境内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古迹、风俗民情、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内容,全面展示我区三年跨越发展所取的成绩,助推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区的进程,打开社会各界了解铁山港区的窗口,经研究决定,举办“北部湾热土——铁山港”摄影比赛,现向社会征集作品。
一、活动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员会、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员会宣传部、北海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围绕“北部湾热土——铁山港”这一主题,全面征集反映铁山港区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古迹、民族民情、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重点反映近两年铁山港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变化、新成就。
三、征集时间
2012年10月28日至2012年11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600元;优秀作品60名,奖金2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三等奖及以上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北海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征稿细则(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含南康、营盘、兴港三镇)。(二)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一幅计,每组限4—8张,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三)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四)投稿方式:作品规格(含单幅、组照):作品请扩印为5R片投稿,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自制),标明题目、作品说明(200字以内)、拍摄地点及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作品送到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中路36号北福中心(原福利大厦)首层“人人冲印”处(电话2037977),或寄到(送到)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0779—8610140,邮编:536018。(五)作品入选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资料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六)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七)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因上述问题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八)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九)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六、组织形式
(一)公开征集。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参赛作品,全区、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二)组织摄影家前来采风。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共同配合,组织摄影比赛开启仪式,邀请北海市、自治区两级摄影家协会的代表到我区分组拍摄,具体分组责任单位与负责人见附表,时间定于10月28日。
七、评选及奖励办法(一)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二)部分获奖作品在《北海晚报》上刊登。http://www.beihai.gov.cn/11362/2012_11_3/11362_352693_1351907141797.html
“北部湾热土铁山港”有奖摄影比赛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11-28

更新时间:2023-11-18 15: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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