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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位于我国四大生态示范区之一的浙江省丽水市境内,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杨梅之乡;青田具有得天独厚的杨梅生长环境,青田杨梅先后荣获中国国际农博会“名牌产品”、 “中国杨梅之乡” 、多次获得浙江省“十大精品杨梅”、省农业博览会金奖等称号,产品畅销全国各地,远销欧洲各国。 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展示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和名特优农产品的风采,讴歌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辉煌成就,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同时通过2010 “中国青田杨梅杯” 全国农业摄影大赛,进一步推介青田农业,提升青田、青田农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中国青田杨梅杯” 全国农业摄影大赛。 | |||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政府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青田县农业局 浙江省青田县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和摄影爱好者 四、参赛作品要求: 充分反映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的辉煌成就,展示全国各地高效生态农业和名特优农产品的风采,如现代高科技农业、传统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地方特色优势农业等农业模式、农业风光、农业产品等。 五、参赛规则 1、紧扣主题,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即边长为25厘米,勿装裱。原件精度要求:800万像素以上,电子文件2MB以上,在全国各类摄影比赛获奖过的作品谢绝参加。 2、所有作品必须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 3、所有入选作品将在青田杨梅节期间进行公开展出,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4、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获得铜奖以上作者参加2010 中国青田杨梅节采风活动,在青采风活动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认可本大赛各项规则。 5、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可作为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7、截稿日期:2010年 6月5日,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六、奖项设置 金奖2幅,奖金10000元; 银奖4幅,奖金各5000元; 铜奖10幅,奖金各1000元; 最佳人气奖3幅,奖金各1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奖金各200元; 七、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奉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摄影专家、农业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作品116幅,并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奖产生各有关奖项。最佳人气奖3幅作品以网络投票为基础,结合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其中金奖作品至少一幅为外地作者,铜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评奖。 八、作品寄送地址: 浙江省青田县农业局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青田县鹤城镇江桥路53号,邮编:323900 联系电话:0578— 6802110 6803833 传真:0578—6803286 联系人:黄 先生 单 女士 电子稿发送:邮箱:qtymsy@163.com QQ: 463074454 作品上传和投票网址: 中国农业网:http://photo.zgny.cn/ 青田农业信息网:http://www.qtnw.gov.cn | |||
2010 “中国青田杨梅杯” 全国农业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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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位于我国四大生态示范区之一的浙江省丽水市境内,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杨梅之乡;青田具有得天独厚的杨梅生长环境,青田杨梅先后荣获中国国际农博会“名牌产品”、 “中国杨梅之乡” 、多次获得浙江省“十大精品杨梅”、省农业博览会金奖等称号,产品畅销全国各地,远销欧洲各国。 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展示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和名特优农产品的风采,讴歌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辉煌成就,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同时通过2010 “中国青田杨梅杯” 全国农业摄影大赛,进一步推介青田农业,提升青田、青田农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中国青田杨梅杯” 全国农业摄影大赛。 | |||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政府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青田县农业局 浙江省青田县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和摄影爱好者 四、参赛作品要求: 充分反映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的辉煌成就,展示全国各地高效生态农业和名特优农产品的风采,如现代高科技农业、传统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地方特色优势农业等农业模式、农业风光、农业产品等。 五、参赛规则 1、紧扣主题,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即边长为25厘米,勿装裱。原件精度要求:800万像素以上,电子文件2MB以上,在全国各类摄影比赛获奖过的作品谢绝参加。 2、所有作品必须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 3、所有入选作品将在青田杨梅节期间进行公开展出,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4、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获得铜奖以上作者参加2010 中国青田杨梅节采风活动,在青采风活动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认可本大赛各项规则。 5、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可作为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7、截稿日期:2010年 6月5日,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六、奖项设置 金奖2幅,奖金10000元; 银奖4幅,奖金各5000元; 铜奖10幅,奖金各1000元; 最佳人气奖3幅,奖金各1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奖金各200元; 七、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奉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摄影专家、农业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作品116幅,并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奖产生各有关奖项。最佳人气奖3幅作品以网络投票为基础,结合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其中金奖作品至少一幅为外地作者,铜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评奖。 八、作品寄送地址: 浙江省青田县农业局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青田县鹤城镇江桥路53号,邮编:323900 联系电话:0578— 6802110 6803833 传真:0578—6803286 联系人:黄 先生 单 女士 电子稿发送:邮箱:qtymsy@163.com QQ: 463074454 作品上传和投票网址: 中国农业网:http://photo.zgny.cn/ 青田农业信息网:http://www.qtnw.gov.cn | |||
2010 “中国青田杨梅杯” 全国农业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06-05
更新时间:2023-12-27 19:03:1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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