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碧水、秀城”群众摄影展有奖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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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5 20:24: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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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青山、碧水、秀城”群众摄影展征稿公告 
 
  凤台依山傍水,山清水秀。焦岗湖、城北湖、花家湖、姬沟湖等分布其间;淮河、西淝河、永幸河、茨淮新河等穿境而过;一岗突兀,龙凤呈祥;三湾环绕,青山如屏。茅仙古洞,西汉道家古杀清天观与现代碑刻交相辉映;峡山口,两峰相峙,一水中流,被誉为长淮第一峡,壁立千仞、渊深百丈的黑龙潭与之带水相连;植物活化石千年银杏树、清代慰农亭、战国名将廉颇墓、赵匡胤饮马泉、刘金定梳妆台等闻名遐迩;东晋肥水之战的古战场,“八公山上,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以少胜多的战例早以名扬海内外。 
  凤台是全国煤炭深井开采第一县和火电大县,张集、新集、丁集、顾桥等现代化矿井和四台6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凤台电厂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凤台是国家级园林县城、全国民族民间舞蹈之乡、 “东方芭蕾”花鼓灯艺术之乡,连续4年位居全国中部百强县。 
  为帮助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凤台、挖掘出平时人们毫不在意的独特景致,凤台县旅游局、凤台县文联、凤台县信息产业中心联合举办“青山·碧水·秀城”群众摄影展,吸引广大摄影爱好者用照片传递凤台的美丽,为打造凤台文化旅游和自然风光旅游建立丰富的影像宝库。 
 
  主办单位:凤台县旅游局 
  协办单位:凤台县文联  凤台县信息产业中心 
  承办单位:凤台县摄影家协会 
 
  参与细则: 
  1、投稿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但作品必须取材于凤台县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相关内容。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投稿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不得装裱,数码作品须提供数码文件,在600万像素以上; 
  3、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以是组照(组照算一幅),组照每组不得超过5幅。所有作品请附中文图片说明,图片说明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简要说明,以及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要求字迹工整; 
  4、本次摄影展不收报名费和参展费,所有投稿作品不退稿,作品评选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5、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征稿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20日 
   
  优秀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作品:1名,稿酬1000元; 
  二级作品:3名,稿酬各500元; 
  三级作品:5名,稿酬各200元; 
  优秀作品:20名,稿酬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获等级奖的作者不得重复)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作品评选: 
  本次摄影展采取邀请省市知名摄影家共同评选形式,评选时间为截稿后20日内。 
  投稿地址: 
  凤台县摄影家协会咨询服务中心(凤台县玫瑰红酒店对面,多新数码彩扩社) 
  联系人:李多兴 13805540905 
      许 季 13855451843 
   凤台县旅游局  凤台县摄影家协会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http://www.ft.gov.cn/include/news_view.php?id=13520&ty=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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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青山、碧水、秀城”群众摄影展征稿公告 
 
  凤台依山傍水,山清水秀。焦岗湖、城北湖、花家湖、姬沟湖等分布其间;淮河、西淝河、永幸河、茨淮新河等穿境而过;一岗突兀,龙凤呈祥;三湾环绕,青山如屏。茅仙古洞,西汉道家古杀清天观与现代碑刻交相辉映;峡山口,两峰相峙,一水中流,被誉为长淮第一峡,壁立千仞、渊深百丈的黑龙潭与之带水相连;植物活化石千年银杏树、清代慰农亭、战国名将廉颇墓、赵匡胤饮马泉、刘金定梳妆台等闻名遐迩;东晋肥水之战的古战场,“八公山上,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以少胜多的战例早以名扬海内外。 
  凤台是全国煤炭深井开采第一县和火电大县,张集、新集、丁集、顾桥等现代化矿井和四台6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凤台电厂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凤台是国家级园林县城、全国民族民间舞蹈之乡、 “东方芭蕾”花鼓灯艺术之乡,连续4年位居全国中部百强县。 
  为帮助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凤台、挖掘出平时人们毫不在意的独特景致,凤台县旅游局、凤台县文联、凤台县信息产业中心联合举办“青山·碧水·秀城”群众摄影展,吸引广大摄影爱好者用照片传递凤台的美丽,为打造凤台文化旅游和自然风光旅游建立丰富的影像宝库。 
 
  主办单位:凤台县旅游局 
  协办单位:凤台县文联  凤台县信息产业中心 
  承办单位:凤台县摄影家协会 
 
  参与细则: 
  1、投稿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但作品必须取材于凤台县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相关内容。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投稿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不得装裱,数码作品须提供数码文件,在600万像素以上; 
  3、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以是组照(组照算一幅),组照每组不得超过5幅。所有作品请附中文图片说明,图片说明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简要说明,以及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要求字迹工整; 
  4、本次摄影展不收报名费和参展费,所有投稿作品不退稿,作品评选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5、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征稿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20日 
   
  优秀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作品:1名,稿酬1000元; 
  二级作品:3名,稿酬各500元; 
  三级作品:5名,稿酬各200元; 
  优秀作品:20名,稿酬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获等级奖的作者不得重复)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作品评选: 
  本次摄影展采取邀请省市知名摄影家共同评选形式,评选时间为截稿后20日内。 
  投稿地址: 
  凤台县摄影家协会咨询服务中心(凤台县玫瑰红酒店对面,多新数码彩扩社) 
  联系人:李多兴 13805540905 
      许 季 13855451843 
   凤台县旅游局  凤台县摄影家协会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http://www.ft.gov.cn/include/news_view.php?id=13520&ty=22 
“青山、碧水、秀城”群众摄影展有奖征稿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8-20

更新时间:2023-11-25 2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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