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暨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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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音乐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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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6 15: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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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建设歌词歌曲创作的全国高地,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歌词创作及表演艺术人才,进一步加强艺术学及音乐文学学科建设,现举办“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暨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活动。
  “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是在“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大奖赛”的优秀成果和赛制基础上拓展延伸的,建立全国青年歌词作者的高水平创作交流平台。原“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大奖赛”是由我国著名女歌词作家刘薇于1986年捐资,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文学学会联合设立的全国青年最高规格的歌词创作比赛。设立“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奖”的目的,是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全国青年歌词作者,以促进国内歌词创作的进一步繁荣。该奖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评出部分优秀歌词,评委由全国著名歌词作家组成,具有歌词创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引领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的精神,积极推进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守正创新的目标实现,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下,在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的联合主办下,启动“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暨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活动,广聚天下英才、共襄艺术盛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名称
  “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
  活动组织的相关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与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四川省音乐产业协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都城市音乐厅
  评委会
  由组委会部分成员和特邀全国知名词曲作家组成。
  歌词创作展演规则
  (一)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1)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展示人民幸福生活、乐观积极、励志奋进的精神面貌;(3)歌词有新意、体现真情、直击人心。
  2、年龄:全国18—45周岁的歌词作者均可参加。
  3、作品:2020年1月1日以后未发表的原创作品1—3首。(来稿请注明“川音杯”征稿字样,一律不退还)
  (二)征稿方式:
  1、参赛作品的作者,务必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个人简介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附件1)。务必保证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创作并保证其著作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因参赛作品发生的所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个人承担(附件2)。
  2、作品截止征稿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三)奖项:
  歌词设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均颁发加盖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公章的获奖证书,并颁发奖金。一等奖1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首,每首奖励人民币6000元;三等奖3首,每首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作品奖10首。优秀作品奖及以上歌词通过征集和特邀相结合谱曲后设最佳作曲奖3首,每首奖人民币3000元;最佳表演奖3名,每名奖人民币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以上奖金含税,颁发奖金时由主办方扣除个人所得税。
  (四)宣传:
  全部优秀作品均在《词刊》上发表,经谱曲后,进行公开展演,届时邀请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平台推广发布,曲谱将在《歌曲》刊登。
  (五)展演、颁奖:
  1、本次展演及颁奖大会,将于2023年11月与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活动同时在成都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所有获奖选手都将获邀参加颁奖大会,往返成都交通费自理,在成都参会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承担,不收取任何会务费。
  (六)相关权利:
  1、投稿者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
  2、投稿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主办方以下权利:
  ①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声像制品作参赛、展演等非商业性使用;
  ②主办方拥有投稿作品的首演权及公开展示投稿作品所必要的其他权利;
  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念
  2、E-mail:scyywx@126.com
  活动名称
  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
  活动组织相关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与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省音乐产业协会、成都城市音乐厅
  活动时间、地点
  1、征稿日期:2023年4月15日-2023年10月10日
  2、会议时间: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3、论坛地点:四川·成都(具体地点待定)
  论坛形式
  1、通过面向全国征集音乐文学评论、理论文章,并由专家遴选优秀论文,编辑成集。
  2、入选论文,将在大会上作主旨发言,并在《词刊》公开发表。
  3、主办方将邀请相关学者、专家参会,并举办相关学术讲座。
  4、本论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会议费。但参会人参加论坛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需自理(特邀专家除外),组委会可协助预定酒店。
  论坛主题
  “守正创新,构建中国音乐文学话语体系”
  1、论坛内容:
  (1)音乐文学作品、歌曲作品评论(本次参赛作品的评论优先);
  (2)中国音乐文学理论的建构;
  (3)中国音乐文学学科建设与展望;
  (4)中国音乐文学的美学探索;
  (5)中国音乐文学创作理论研究。
  (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
  征稿方式
  论坛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投稿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论文撰写要求:请以论文题目、作者(单位、省市、邮编)、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或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的顺序排版,并与附件1、2一并提交,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收稿)。
  联系人:刘念
  会议指定邮箱:scyywx@126.com
  附件
  歌词参赛申报表.docx
  版权委托书.docx
  “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
  暨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组委会
  2023年4月10日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WgOE4Ty6gmh9NaVUZm2f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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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歌词歌曲创作的全国高地,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歌词创作及表演艺术人才,进一步加强艺术学及音乐文学学科建设,现举办“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暨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活动。
  “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是在“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大奖赛”的优秀成果和赛制基础上拓展延伸的,建立全国青年歌词作者的高水平创作交流平台。原“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大奖赛”是由我国著名女歌词作家刘薇于1986年捐资,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文学学会联合设立的全国青年最高规格的歌词创作比赛。设立“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奖”的目的,是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全国青年歌词作者,以促进国内歌词创作的进一步繁荣。该奖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评出部分优秀歌词,评委由全国著名歌词作家组成,具有歌词创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引领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的精神,积极推进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守正创新的目标实现,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下,在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的联合主办下,启动“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暨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活动,广聚天下英才、共襄艺术盛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名称
  “川音杯”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词创作展演
  活动组织的相关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与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四川省音乐产业协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都城市音乐厅
  评委会
  由组委会部分成员和特邀全国知名词曲作家组成。
  歌词创作展演规则
  (一)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1)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展示人民幸福生活、乐观积极、励志奋进的精神面貌;(3)歌词有新意、体现真情、直击人心。
  2、年龄:全国18—45周岁的歌词作者均可参加。
  3、作品:2020年1月1日以后未发表的原创作品1—3首。(来稿请注明“川音杯”征稿字样,一律不退还)
  (二)征稿方式:
  1、参赛作品的作者,务必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个人简介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附件1)。务必保证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创作并保证其著作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因参赛作品发生的所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个人承担(附件2)。
  2、作品截止征稿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三)奖项:
  歌词设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均颁发加盖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公章的获奖证书,并颁发奖金。一等奖1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首,每首奖励人民币6000元;三等奖3首,每首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作品奖10首。优秀作品奖及以上歌词通过征集和特邀相结合谱曲后设最佳作曲奖3首,每首奖人民币3000元;最佳表演奖3名,每名奖人民币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以上奖金含税,颁发奖金时由主办方扣除个人所得税。
  (四)宣传:
  全部优秀作品均在《词刊》上发表,经谱曲后,进行公开展演,届时邀请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平台推广发布,曲谱将在《歌曲》刊登。
  (五)展演、颁奖:
  1、本次展演及颁奖大会,将于2023年11月与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活动同时在成都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所有获奖选手都将获邀参加颁奖大会,往返成都交通费自理,在成都参会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承担,不收取任何会务费。
  (六)相关权利:
  1、投稿者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
  2、投稿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主办方以下权利:
  ①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声像制品作参赛、展演等非商业性使用;
  ②主办方拥有投稿作品的首演权及公开展示投稿作品所必要的其他权利;
  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念
  2、E-mail:scyywx@126.com
  活动名称
  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
  活动组织相关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与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省音乐产业协会、成都城市音乐厅
  活动时间、地点
  1、征稿日期:2023年4月15日-2023年10月10日
  2、会议时间: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3、论坛地点:四川·成都(具体地点待定)
  论坛形式
  1、通过面向全国征集音乐文学评论、理论文章,并由专家遴选优秀论文,编辑成集。
  2、入选论文,将在大会上作主旨发言,并在《词刊》公开发表。
  3、主办方将邀请相关学者、专家参会,并举办相关学术讲座。
  4、本论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会议费。但参会人参加论坛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需自理(特邀专家除外),组委会可协助预定酒店。
  论坛主题
  “守正创新,构建中国音乐文学话语体系”
  1、论坛内容:
  (1)音乐文学作品、歌曲作品评论(本次参赛作品的评论优先);
  (2)中国音乐文学理论的建构;
  (3)中国音乐文学学科建设与展望;
  (4)中国音乐文学的美学探索;
  (5)中国音乐文学创作理论研究。
  (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
  征稿方式
  论坛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投稿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论文撰写要求:请以论文题目、作者(单位、省市、邮编)、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或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的顺序排版,并与附件1、2一并提交,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收稿)。
  联系人:刘念
  会议指定邮箱:scyywx@126.com
  附件
  歌词参赛申报表.docx
  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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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首届中国音乐文学论坛组委会
  2023年4月10日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WgOE4Ty6gmh9NaVUZm2f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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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10000

截稿时间:2023-10-10

更新时间:2023-07-06 15: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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