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镇歌”歌词征集活动为进一步塑造新河城镇形象,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打造城镇听觉标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新河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新河镇“镇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01征集要求镇歌歌词作品要准确反映新河地域文化特色和新河人自信昂扬、奋勇争先的时代风貌。作品力求构思新颖、昂扬大气,语言优美、健康向上、长短适度、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02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所有关心和支持新河发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03征集时间歌词征集时间2019年6月1日至7月10日。
04评选办法征集结束后,新河镇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本次征集镇歌活动,评选产生入围作品6首。入选歌词和确定为镇歌歌词不重复奖励。奖项可以空缺,个人所得税自理。对所有入围歌词颁发证书。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励300元
05投稿须知☑ 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并提供一式3份应征作品。
☑ 应征作品须原创作品,并附好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 应征作品均应提供A4纸书面稿件,并注明新河镇镇歌歌词征集、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06来稿方式1.邮寄地址: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
2.联系人:李如明
3.联系电话:0576-86598093;13626630033
4.邮箱地址:416611859@qq.com
07特别说明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并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3.新河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新河镇简介】新河镇是温岭市五大区块之一,温岭市"金十字"中心城区的东部组团。新河镇区域面积71.4平方公里,人口12万,辖62个村7个居。新河镇是浙江省中心镇、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区,先后荣获中国乡镇综合实力500强、全国百佳历史文化名镇、全国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十大特色乡镇、浙江省旅游强镇等称号。
【投稿格式】中共温岭市新河镇委员会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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