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旅游产品及标志征集大赛获奖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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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08-31 00: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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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8月20日,历时3个月的古城区旅游产品及标志征集大赛圆满结束。大赛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大赛结果,大赛共评出标志类作品入围奖3件,产品类作品特等奖1件、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优秀奖5件。
其中,丽江交通集团申亮一人获得了5个奖项,包括旅游产品设计类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各1件,标志类设计作品入围奖1件,奖金总额达4.8万元。
河南省中原工学院的刘学来和我市和品正的作品获得了另外两个标志类的入围奖,浙江杭州的杨灵华等10名投稿的作品获得了标志类鼓励奖。旅游产品类的另一个二等奖由古城区的和克强获得,我市罗程明、苏锐炜的作品获得产品类的另外两个三等奖,河南长沙的白雪等5人的作品获产品类优秀奖。
据大赛组委会通报,旅游产品及标志征集活动自2009年5月20日开启,截至7月20日共收到来自台湾及内地大中城市、高等院校、知名企业作品702件,其中标志类611件,旅游产品类91件。组委会于8月5日至7日在古城玉河广场进行了征集作品展,开展公众投票评选活动,同时按照工作程序,组委会邀请了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云南省社科民族学院研究所、云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专家教授及丽江从事旅游文化研究的知名学者共10人组成评选组。评选组依据“旅游产品评比标准”及“旅游标志评比标准”,结合公众投票情况通过初评和复评产生了25个获奖作品。值得期待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标志类的采用奖仍在评选阶段。据组委会介绍,标志类采用奖的评选将依据公众认可度和征集活动领导小组的意见,从获得入围奖的3件作品中选择1件作为采用奖,近期将在相关网站发布。
 
获奖作品必须具备八大标准
新闻发布会上,古城区旅游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就举办该活动的意义,旅游产品及标志设计作品有何特点,日后将如何应用的问题。该负责人说,举办旅游产品及标志征集大赛活动,是丽江旅游的深度挖掘,是旅游能够向更远方向发展的一个举措。丽江最大的旅游产品集散地古城、束河,原本有着为数不多的彰显传统民族文化的旅游产品,但由于过度追求利益使特色产品淹没在很多格调欠佳、附加值低的商品中,出现了产品特色不足、研发不力、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因此,以保护和挖掘传统民族文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为目的,以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和企业参与的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旅游产品及标志征集活动,切实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得到优化整合、合理利用,创立优秀的丽江旅游产品品牌,规范旅游产品市场。
在征集大赛活动中,评委组从丽江旅游开发实际出发,制定了具有文化性、品牌性、创新性、纪念性、实用性、工艺性、技术性和量产性等八大特点的评选标准,通过公众参与投票和专家初评、复评的方式进行评选,产生了25件获奖作品,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获奖作品的应用:批量生产并投放市场
该负责人介绍,评选出的标志和产品,政府将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引导企业把具有生产和市场前景的旅游产品,批量生产并投放市场,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的运作方式,组建相关行业协会,规范丽江旅游产品市场,共同推出获奖作品,充分展示丽江旅游城市的文明形象。标志的应用效果将达到“看标志即知丽江”,让所有来丽江的游客在购买纪念品时,以粘贴此标志的产品为购买的首选,同时将旅游产品和标志与丽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一是要加深游客的旅游体验,在欣赏了丽江旅游风景之余,购买一些本土旅游产品赠送亲朋好友;二是通过旅游产品和标志传播本土文化,提升丽江旅游知名度;三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传统工艺保存下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生产一些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带动经济发展。
 
作品知识产权:属主办方所有
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一直被社会所关注。组委会已于活动之前在通知中明确说明。在新闻发布会上,组委会再次强调,所有参赛作品的创意设计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主办方所有,所有人享有继续深化设计、修改、宣传、展示、出版、生产、销售等相关权益。
 http://www.ljta.gov.cn/readnews.asp?newsid=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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