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亚青会征集志愿者歌词曲谱

2013年南京亚青会征集志愿者歌词曲谱

歌曲音乐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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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04 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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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征集时间:
 
  2012年9月17日——2012年11月15日。
 
  二、活动官方网站:
 
  青奥会青网http://www.youth2014.com/
 
  三、活动指定合作媒体:
 
  《现代快报》
 
  四、应征者相关要求:
 
  1、所有关心、支持2013年南京亚青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正确填写并签署《2013年南京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成为志愿者歌词曲谱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2、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 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南京亚青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南京亚青会组委会志愿者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五、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拟创作多首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歌词曲谱体现志愿者或亚青会志愿者元素,琅琅上口、易于传唱,歌词曲谱类型不限。
 
  六、应征作品要求:
 
  歌词曲谱要求提供作品的音频资料一份(可以选择mp3或wav格式)、歌谱一份(简谱或五线谱)。歌词曲谱应有完整的词曲,语言类别仅限中文或英文,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应征者相关要求:
 
  1、所有自愿遵守本征集办法的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本征集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2、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者之一),即应该是应征作品的词作者或曲作者;
  3、应征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征者为机构的,应提供注册登记文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征集办法有关规定的,主办方有权在征集评选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八、应征方式:
 
  1、歌词曲谱要求提供作品的音频媒介一份(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形式)、歌谱一份(简谱或五线谱),语言类别仅限中文或英文,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2、应征方应首先在青奥会青网上(http://www.youth2014.com/)下载应征表格,填写好后与音频媒介、歌谱、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并于2012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主办方。提交方式请送达或邮寄,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1507室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志愿者歌词曲谱、品牌口号、标志征集办公室,邮编:210019,在函件上注明“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应征”字样。咨询电话:+86-25-83630963,83630965;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主办方不接受除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九、评选办法:
 
  2012年11月15日,第二届亚青会志愿者品牌口号、歌词曲谱、标志征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歌词曲谱进行研究评选,评选出10首歌词曲谱于11月16日至11月30日在青奥会青网(http://www.youth2014.com/)上刊载,供全社会进行网上投票评选,并将组织专家结合网民投票情况最终选定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结果报亚青组委会。12月5日将面向全社会公示最终结果。
 
  十、奖励办法:
 
  1、本次歌词曲谱征集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创作奖5名。
  一等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亚青会志愿者推广大使荣誉证书、奖金10000元及邀请参与亚青会官方大型活动(如开闭幕式等)。
  二等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亚青会志愿者推广大使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三等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亚青会志愿者推广大使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优秀创作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荣誉证书及亚青会珍藏纪念品。
  2、以上奖励不重复授予。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十一、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当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应征作品稿件和音响资料,主办方均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
  5、应征作品创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选手自理。
 
  十二、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一经送达,主办方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3、成为第二届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所有。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有权对成为志愿者歌词曲谱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三、其他事宜:
 
  1、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评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预计于2012年12月在青奥会青网以及各大媒体上公开发布。
 
  第二届亚青会组委会志愿者部
  2012年9月17日
http://www.youth2014.com/folder1/folder6/folder31/2012/09/2012-09-193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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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集时间:
 
  2012年9月17日——2012年11月15日。
 
  二、活动官方网站:
 
  青奥会青网http://www.youth2014.com/
 
  三、活动指定合作媒体:
 
  《现代快报》
 
  四、应征者相关要求:
 
  1、所有关心、支持2013年南京亚青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正确填写并签署《2013年南京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成为志愿者歌词曲谱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2、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 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南京亚青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南京亚青会组委会志愿者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五、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拟创作多首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歌词曲谱体现志愿者或亚青会志愿者元素,琅琅上口、易于传唱,歌词曲谱类型不限。
 
  六、应征作品要求:
 
  歌词曲谱要求提供作品的音频资料一份(可以选择mp3或wav格式)、歌谱一份(简谱或五线谱)。歌词曲谱应有完整的词曲,语言类别仅限中文或英文,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应征者相关要求:
 
  1、所有自愿遵守本征集办法的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本征集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2、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者之一),即应该是应征作品的词作者或曲作者;
  3、应征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征者为机构的,应提供注册登记文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征集办法有关规定的,主办方有权在征集评选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八、应征方式:
 
  1、歌词曲谱要求提供作品的音频媒介一份(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形式)、歌谱一份(简谱或五线谱),语言类别仅限中文或英文,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2、应征方应首先在青奥会青网上(http://www.youth2014.com/)下载应征表格,填写好后与音频媒介、歌谱、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并于2012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主办方。提交方式请送达或邮寄,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1507室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志愿者歌词曲谱、品牌口号、标志征集办公室,邮编:210019,在函件上注明“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应征”字样。咨询电话:+86-25-83630963,83630965;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主办方不接受除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九、评选办法:
 
  2012年11月15日,第二届亚青会志愿者品牌口号、歌词曲谱、标志征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歌词曲谱进行研究评选,评选出10首歌词曲谱于11月16日至11月30日在青奥会青网(http://www.youth2014.com/)上刊载,供全社会进行网上投票评选,并将组织专家结合网民投票情况最终选定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结果报亚青组委会。12月5日将面向全社会公示最终结果。
 
  十、奖励办法:
 
  1、本次歌词曲谱征集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创作奖5名。
  一等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亚青会志愿者推广大使荣誉证书、奖金10000元及邀请参与亚青会官方大型活动(如开闭幕式等)。
  二等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亚青会志愿者推广大使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三等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亚青会志愿者推广大使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优秀创作奖奖励:以第二届亚青组委志愿者部名义颁发荣誉证书及亚青会珍藏纪念品。
  2、以上奖励不重复授予。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十一、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当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应征作品稿件和音响资料,主办方均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
  5、应征作品创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选手自理。
 
  十二、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一经送达,主办方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3、成为第二届亚青会志愿者歌词曲谱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所有。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有权对成为志愿者歌词曲谱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三、其他事宜:
 
  1、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第二届亚青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评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预计于2012年12月在青奥会青网以及各大媒体上公开发布。
 
  第二届亚青会组委会志愿者部
  2012年9月17日
http://www.youth2014.com/folder1/folder6/folder31/2012/09/2012-09-193078.html
2013年南京亚青会征集志愿者歌词曲谱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11-15

更新时间:2022-01-04 07:09: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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