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征集旅游主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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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01 1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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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10000元 日土县征集旅游主题歌,为进一步树立日土县旅游的良好形象,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日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以更直白、简练、易记的方式,向游客宣传推介日土优美的班公湖风光和悠久的藏文化,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日土县旅游主题词、旅游形象标志、旅游主题歌。
  一、征集内容
  日土县旅游主题词、旅游形象标志、旅游主题歌。
  二、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及公示结果
  征集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并于2012年5月在日土县旅游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四、应征作品创作要求和标准
  1、充分反映日土旅游的形象、特征和优势,尤其是"班公湖、德汝度假村、日土民俗村、日土宗、岩画、水晶洞"等资源品牌优势;
  2、反映时代特征,要有时代气息,即要反映我县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于美感。同时,具有较强的震憾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应征作品应保证为原创,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5、形象标志:内涵丰富,创意独特,视觉感染力强,图案清晰,识别性强,并有日土旅游的中英文名称符号。
  6、旅游主题歌:要反应当地藏文化特色,且有一定代表性歌词曲谱;具有时代发展的特征,具有震撼力、亲和力和感召力;充分展现日土的魅力;紧扣"旅游"主题;歌词曲谱形式以民族、通俗为主体,内容积极健康,旋律优美,易于传唱主题歌词曲谱为原创或民间流传,严禁抄袭他人作品,若因抄袭引起版权纠纷,活动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7、要求参选作品健康向上,内容地域色彩浓厚,日土文化特色突出。
  五、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旅游主题词:汉语或汉藏语对照,文字一般不超过20个字。形象标志:图稿一式三份,彩图、黑白图和坐标图各一份(A4规格),注明比例及标准色,形象标志设计图稿请另附文字说明;旅游主题歌:歌词曲谱音频及资料。
  六、评选方式
  日土县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最终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
  七、奖励办法
  经县委县政府评审确定为日土县旅游主题词、旅游形象标志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各5000元;被评确定为日土县旅游主题歌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10000元.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组织或个人提交作品时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
  2、形象标志采用电子文稿的方式投稿;形象标志图稿一式三份,彩图、黑白图和坐标图各一份(A4规格),注明比例及标准色,形象标志设计图稿请另附文字说明;
  3.活动专用邮箱:mzdlyj @126.com。QQ:1134426072
  单位: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旅游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旅游局  邮编:859700
  联系人:孟兆东 电话:13638978623,0897-2642105,传真:0897-2642105
  4、每位投稿者可同时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其作品均应为作者新创作、未发表、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九、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日土县旅游局所有;
  2.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日土县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日土县旅游局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日土县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日土县旅游局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公告所有条款;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日土县旅游局。
  日土县旅游局
  2012年3月12日
http://www.xzta.gov.cn/zww/lydt/lygg/127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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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日土县征集旅游主题歌,为进一步树立日土县旅游的良好形象,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日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以更直白、简练、易记的方式,向游客宣传推介日土优美的班公湖风光和悠久的藏文化,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日土县旅游主题词、旅游形象标志、旅游主题歌。
  一、征集内容
  日土县旅游主题词、旅游形象标志、旅游主题歌。
  二、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及公示结果
  征集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并于2012年5月在日土县旅游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四、应征作品创作要求和标准
  1、充分反映日土旅游的形象、特征和优势,尤其是"班公湖、德汝度假村、日土民俗村、日土宗、岩画、水晶洞"等资源品牌优势;
  2、反映时代特征,要有时代气息,即要反映我县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于美感。同时,具有较强的震憾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应征作品应保证为原创,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5、形象标志:内涵丰富,创意独特,视觉感染力强,图案清晰,识别性强,并有日土旅游的中英文名称符号。
  6、旅游主题歌:要反应当地藏文化特色,且有一定代表性歌词曲谱;具有时代发展的特征,具有震撼力、亲和力和感召力;充分展现日土的魅力;紧扣"旅游"主题;歌词曲谱形式以民族、通俗为主体,内容积极健康,旋律优美,易于传唱主题歌词曲谱为原创或民间流传,严禁抄袭他人作品,若因抄袭引起版权纠纷,活动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7、要求参选作品健康向上,内容地域色彩浓厚,日土文化特色突出。
  五、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旅游主题词:汉语或汉藏语对照,文字一般不超过20个字。形象标志:图稿一式三份,彩图、黑白图和坐标图各一份(A4规格),注明比例及标准色,形象标志设计图稿请另附文字说明;旅游主题歌:歌词曲谱音频及资料。
  六、评选方式
  日土县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最终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
  七、奖励办法
  经县委县政府评审确定为日土县旅游主题词、旅游形象标志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各5000元;被评确定为日土县旅游主题歌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10000元.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组织或个人提交作品时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
  2、形象标志采用电子文稿的方式投稿;形象标志图稿一式三份,彩图、黑白图和坐标图各一份(A4规格),注明比例及标准色,形象标志设计图稿请另附文字说明;
  3.活动专用邮箱:mzdlyj @126.com。QQ:1134426072
  单位: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旅游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旅游局  邮编:859700
  联系人:孟兆东 电话:13638978623,0897-2642105,传真:0897-2642105
  4、每位投稿者可同时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其作品均应为作者新创作、未发表、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九、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日土县旅游局所有;
  2.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日土县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日土县旅游局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日土县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日土县旅游局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公告所有条款;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日土县旅游局。
  日土县旅游局
  2012年3月12日
http://www.xzta.gov.cn/zww/lydt/lygg/12702.shtml
日土县征集旅游主题歌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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