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征集形象歌词曲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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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03 16: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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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开征集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河套文化建设内涵,迎接2012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中共临河区委、临河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临河形象宣传用语、临河形象歌词曲谱和临河形象标志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一、征集内容临河形象宣传用语、临河形象歌词曲谱和临河形象标志。 二、征集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歌词征集作品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日)。截止日期以稿件发出地当日邮戳或电子邮件传送时间为准。三、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征集,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与。四、征集要求
形象宣传用语1.主题鲜明,含义深邃,既能全面反映临河“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人文精神,又能彰显临河独特的资源优势,展现临河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和临河人民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成为全社会认识临河、了解临河、向往临河的形象品牌。 2.用中文表达,句式不限,可以为一句话,也可以是一组词,还可以是对仗句。文字要求简明易记,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具有较强的传播力。3.突出对外宣传特点,使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和接受。4.应征作品要有简洁鲜明的阐述。
形象歌词曲谱1.词曲创作要紧紧以“可爱的家乡——临河”为主题,体现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体现临河人民的真实情感。2.词曲要反映临河悠久的历史渊源、灿烂的河套文化、纯朴的河套风情,体现临河人民“勤劳智慧、诚信包容、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做到传统元素和时尚精神的有机融合。3.词曲要特色鲜明、情感丰富、文明健康、昂扬向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能激发临河人民热爱家乡、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4.对应征作品要作简洁鲜明的自我阐述。
形象标志1.寓意厚重,内涵丰富,融入临河特征元素,能充分体现临河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涵。  2.采用彩图设计,外观简洁,构图巧妙,色彩搭配合理,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 3.要有图形、文字和声、光、电现代技术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传播,适合会议室、展厅、标志性建筑等醒目地方长期固定使用及方便印刷、雕刻等。 4.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对应征作品要作简洁鲜明的创作理念释义,并提供平面、立体标志设计图,彩色、黑白效果图和比例尺寸。五、投稿及参与方式1.形象用语要求直接提供文字表述语;形象标志要求提供平面、立体设计效果图,形象歌词曲谱原则上先征词后征曲,如一次性提交词曲完整的作品亦可。组委会根据应征情况将制作成MV,通过媒体反复刊播、传唱,征求群众意见,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对词、曲分别评奖。 2.应征者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须提交5份,均以A4纸打印,并在作品稿件的右上方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形象标志作品还须提供电子版一份(以光盘存储,并作标贴),形象标志设计需另附纸质文字说明。3.应征作品以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投稿:寄送地址:临河区公开征集启事组委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体局办公室王评收),邮编015000 ,联系电话:0478-8328590,电子邮箱:lhqwtj@163.com信封上请标注“征集稿件”字样。4.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被视为有效投稿作品,可参加评选。六、评审办法1.征集作品,在充分酝酿、多方商榷、反复筛选,精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中奖作品将以电话方式告知。2.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评选,依次从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的征集作品中各评选出入围作品,再从入围作品中评出提名作品,再从提名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产生入选作品,组委会将酌情延期至选出入选作品止。 3.同类征集作品不重复授奖,按最高奖励标准计发。七、 奖项设置:征集作品分别设入围奖、提名奖和入选奖三个奖项。形象宣传用语奖:入选奖1件,奖金10000元提名奖3件,奖金每件2000元入围奖5件,奖金每件1000元形象歌词曲谱奖:入选奖1件,奖金词曲各15000元提名奖3件,奖金每件词曲各2000元入围奖10件,奖金每件词曲各1000元形象标志奖:入选奖1件,奖金15000元提名奖3件,奖金每件2000元入围奖5件,奖金每件1000元(以上各项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均从个人奖金中扣除) 获奖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将在《巴彦淖尔日报》、《巴彦淖尔晚报》、巴彦淖尔电视台、电台、《临河区报》等相关媒体陆续刊发播出。八、活动流程征集活动开启时,要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并将征集公告上传征集网,扩大发布范围;征集活动开始后,分阶段对进展动态、花絮跟踪报道,体现活动中的活动;对征集活动阶段性成果,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公示,接受大众意见反馈;征集活动结束时,要举办大型颁奖(展演)晚会,使征集活动从始至终成为一次群众性文化资源盘点、大众文化普及和本土精神文化元素的挖掘、整理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一次地域(家乡)文化的洗礼和熏陶。九、其他事宜1.应征者可直接登陆征集网(http://www.zhengjicn.com)或临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e.gov.cn/),查阅相关介绍资料或询问相关信息。2.本次活动征集到的所有作品必须真实、健康、合法,且为原创作品。凡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一经采用,版权归临河区所有,创作设计者享有终身署名权。4.投稿作品一律不退,未中选作品组委会将推荐有关单位和媒体在节庆、会展、赛事活动中使用或传播。5.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征集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临河区公开征集启事组委会
                     2010年12月1日http://www.linhe.gov.cn/cdoc/104/2010121011153655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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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开征集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河套文化建设内涵,迎接2012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中共临河区委、临河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临河形象宣传用语、临河形象歌词曲谱和临河形象标志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一、征集内容临河形象宣传用语、临河形象歌词曲谱和临河形象标志。 二、征集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歌词征集作品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日)。截止日期以稿件发出地当日邮戳或电子邮件传送时间为准。三、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征集,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与。四、征集要求
形象宣传用语1.主题鲜明,含义深邃,既能全面反映临河“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人文精神,又能彰显临河独特的资源优势,展现临河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和临河人民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成为全社会认识临河、了解临河、向往临河的形象品牌。 2.用中文表达,句式不限,可以为一句话,也可以是一组词,还可以是对仗句。文字要求简明易记,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具有较强的传播力。3.突出对外宣传特点,使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和接受。4.应征作品要有简洁鲜明的阐述。
形象歌词曲谱1.词曲创作要紧紧以“可爱的家乡——临河”为主题,体现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体现临河人民的真实情感。2.词曲要反映临河悠久的历史渊源、灿烂的河套文化、纯朴的河套风情,体现临河人民“勤劳智慧、诚信包容、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做到传统元素和时尚精神的有机融合。3.词曲要特色鲜明、情感丰富、文明健康、昂扬向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能激发临河人民热爱家乡、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4.对应征作品要作简洁鲜明的自我阐述。
形象标志1.寓意厚重,内涵丰富,融入临河特征元素,能充分体现临河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涵。  2.采用彩图设计,外观简洁,构图巧妙,色彩搭配合理,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 3.要有图形、文字和声、光、电现代技术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传播,适合会议室、展厅、标志性建筑等醒目地方长期固定使用及方便印刷、雕刻等。 4.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对应征作品要作简洁鲜明的创作理念释义,并提供平面、立体标志设计图,彩色、黑白效果图和比例尺寸。五、投稿及参与方式1.形象用语要求直接提供文字表述语;形象标志要求提供平面、立体设计效果图,形象歌词曲谱原则上先征词后征曲,如一次性提交词曲完整的作品亦可。组委会根据应征情况将制作成MV,通过媒体反复刊播、传唱,征求群众意见,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对词、曲分别评奖。 2.应征者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须提交5份,均以A4纸打印,并在作品稿件的右上方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形象标志作品还须提供电子版一份(以光盘存储,并作标贴),形象标志设计需另附纸质文字说明。3.应征作品以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投稿:寄送地址:临河区公开征集启事组委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体局办公室王评收),邮编015000 ,联系电话:0478-8328590,电子邮箱:lhqwtj@163.com信封上请标注“征集稿件”字样。4.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被视为有效投稿作品,可参加评选。六、评审办法1.征集作品,在充分酝酿、多方商榷、反复筛选,精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中奖作品将以电话方式告知。2.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评选,依次从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的征集作品中各评选出入围作品,再从入围作品中评出提名作品,再从提名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产生入选作品,组委会将酌情延期至选出入选作品止。 3.同类征集作品不重复授奖,按最高奖励标准计发。七、 奖项设置:征集作品分别设入围奖、提名奖和入选奖三个奖项。形象宣传用语奖:入选奖1件,奖金10000元提名奖3件,奖金每件2000元入围奖5件,奖金每件1000元形象歌词曲谱奖:入选奖1件,奖金词曲各15000元提名奖3件,奖金每件词曲各2000元入围奖10件,奖金每件词曲各1000元形象标志奖:入选奖1件,奖金15000元提名奖3件,奖金每件2000元入围奖5件,奖金每件1000元(以上各项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均从个人奖金中扣除) 获奖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将在《巴彦淖尔日报》、《巴彦淖尔晚报》、巴彦淖尔电视台、电台、《临河区报》等相关媒体陆续刊发播出。八、活动流程征集活动开启时,要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并将征集公告上传征集网,扩大发布范围;征集活动开始后,分阶段对进展动态、花絮跟踪报道,体现活动中的活动;对征集活动阶段性成果,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公示,接受大众意见反馈;征集活动结束时,要举办大型颁奖(展演)晚会,使征集活动从始至终成为一次群众性文化资源盘点、大众文化普及和本土精神文化元素的挖掘、整理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一次地域(家乡)文化的洗礼和熏陶。九、其他事宜1.应征者可直接登陆征集网(http://www.zhengjicn.com)或临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e.gov.cn/),查阅相关介绍资料或询问相关信息。2.本次活动征集到的所有作品必须真实、健康、合法,且为原创作品。凡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歌词曲谱和形象标志一经采用,版权归临河区所有,创作设计者享有终身署名权。4.投稿作品一律不退,未中选作品组委会将推荐有关单位和媒体在节庆、会展、赛事活动中使用或传播。5.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征集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临河区公开征集启事组委会
                     2010年12月1日http://www.linhe.gov.cn/cdoc/104/2010121011153655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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