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作品的内容:贵州省苗学会徽标、会歌。
二、应征作品的征集原则
1、政治性:体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
2、民族性:体现丰富的苗族文化内涵。
3、艺术性: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具有很强的美感。
三、应征作品的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凡盗窃别人作品,后果自负。
2、具有新时代民族团结特征与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徽标、会歌的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能传递出新颖的艺术形式,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4、会歌的词和曲要催人奋进、引人向上,旋律上要把苗族不同方言区的音乐元素融合进来,源于生活,但要高于生活;徽标要有创意,大胆借鉴国内外的一些文化元素,突出苗族文化的特征。
5、应征作品必须注意民族的有关禁忌,严禁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防止伤害民族感情。
四、应征作品的征集
(一)徽标设计: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5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创意独特, 色彩简明,图案清晰,寓意贴切,有鲜明的苗族文化特性;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纸张规格为A4纸。
(二)会歌创作: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创作歌词,然后自行谱曲或与人合作谱曲。
(三)征集形式: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作品。
五、应征作品的提交
应征人简介、作品创作理念描述各一份;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或团体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应征徽标要交一式二份(另附电子文档一份)作品;应征会歌的作者,应交音响作品小样(CD)一份,作品歌谱2份,曲谱应为五线谱;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六、奖项及奖金设置
设置徽标、会歌入围奖各3件,颁发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会歌按作词40%,作曲60%发放奖金),经专家评审确定,正式成为贵州省苗学会徽标的发放奖金5000元、会歌10000元,余下入围的,徽标每件发1000元奖金,会歌每件发3000元奖金。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11月3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贵州省苗学会秘书处(以邮戳为准),12月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将评审情况提交明年省苗学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将审议结果公示在中国苗族网。
邮址:贵州省贵阳市西湖路梭石巷19号省社科院老办公楼5楼贵州省苗学会秘书处
邮编:550002
电话(传真):0851—5620228
邮箱:gzsmxhmsc@126.com
徽标联系人:李玉辉 电话:13809412969
会歌联系人:陈菊丽 电话:1388518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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