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之歌”征集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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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音乐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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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24 07:58: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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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为迎接建国60周年,河口建区25周年,充分展示建区以来河口经济社会取得的丰硕成果,鼓舞河口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积极投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河口之歌”歌词创作征集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共河口区委宣传部
  二、作品要求
  题材积极向上,时代感强,集思想性、艺术性、生动性为一体。歌词简洁精练、易于传唱,具有浓厚的河口地方特色。词句要充分体现河口油地军港团结奋进、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豪情壮志;充分体现河口土地广袤、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的自然风貌;充分体现河口人民不怕艰险、勇于挑战、奋发向上的豪迈情怀;充分体现河口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生活的喜人景象;充分体现河口人民热情好客、勤劳善良、宽厚真诚的优良品格。要通过歌词曲谱传唱充分激发河口人民热爱河口、建设河口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投稿时间
  投稿时间自2009年4月28日开始,至5月28日结束
  四、作品报送方式
  本次评选投稿方式为每件作品一式5份,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作品可寄至东营市河口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或报送至河口区党政办公楼415室,或发送邮件至hkxcb@163.com。参选歌词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8日。联系电话:3882653、3661160,联系人:李贵平、郭庆超。
  五、评奖办法
  主办单位将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和终评,最终确定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8000元奖金。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当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及其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由应征者负责。
  4、应征者向河口区委宣传部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受河口区委宣传部委托创作的作品。除署名权归应征者享有之外,应征作品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河口区委宣传部享有。
  5、河口区委宣传部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河口区委宣传部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6、河口区委宣传部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7、河口区委宣传部除根据本方案的规定向应征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结果公示
  歌词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9月公示
  八、歌词曲谱推广
  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歌词,将聘请国内著名作曲家、歌唱家谱曲、演唱,并灌注CD,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其推广传唱。中共河口区委宣传部2009年4月28日

http://epaper.xplus.com/papers/dyrb/20090429/n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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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为迎接建国60周年,河口建区25周年,充分展示建区以来河口经济社会取得的丰硕成果,鼓舞河口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积极投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河口之歌”歌词创作征集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共河口区委宣传部
  二、作品要求
  题材积极向上,时代感强,集思想性、艺术性、生动性为一体。歌词简洁精练、易于传唱,具有浓厚的河口地方特色。词句要充分体现河口油地军港团结奋进、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豪情壮志;充分体现河口土地广袤、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的自然风貌;充分体现河口人民不怕艰险、勇于挑战、奋发向上的豪迈情怀;充分体现河口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生活的喜人景象;充分体现河口人民热情好客、勤劳善良、宽厚真诚的优良品格。要通过歌词曲谱传唱充分激发河口人民热爱河口、建设河口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投稿时间
  投稿时间自2009年4月28日开始,至5月28日结束
  四、作品报送方式
  本次评选投稿方式为每件作品一式5份,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作品可寄至东营市河口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或报送至河口区党政办公楼415室,或发送邮件至hkxcb@163.com。参选歌词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8日。联系电话:3882653、3661160,联系人:李贵平、郭庆超。
  五、评奖办法
  主办单位将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和终评,最终确定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8000元奖金。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当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及其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由应征者负责。
  4、应征者向河口区委宣传部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受河口区委宣传部委托创作的作品。除署名权归应征者享有之外,应征作品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河口区委宣传部享有。
  5、河口区委宣传部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河口区委宣传部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6、河口区委宣传部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7、河口区委宣传部除根据本方案的规定向应征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结果公示
  歌词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9月公示
  八、歌词曲谱推广
  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歌词,将聘请国内著名作曲家、歌唱家谱曲、演唱,并灌注CD,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其推广传唱。中共河口区委宣传部2009年4月28日

http://epaper.xplus.com/papers/dyrb/20090429/n19.shtml
“河口之歌”征集歌词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5-28

更新时间:2022-09-24 07:58: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hkxcb@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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