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公开征集天水师范学院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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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音乐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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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28 15: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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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校歌是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学校特色的集中体现,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的精神旗帜,是大学精神的有机载体。为了进一步展示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求发展”的学院精神,凝练校园文化,增强师生员工和校友的凝聚力、自豪感和归宿感,自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我们热诚向全体师生员工、校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朋友公开征集天水师范学院校歌。
    一、歌词、曲谱及完整作品的征集
    (一)歌词内容和形式要求
    1、体现学校创业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2、体现学校的办学传统、办学理念与价值追求;
    3、体现“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求发展”学院精神;
    4、体现学校的整体风貌;
    5、体现学校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
    6、歌词简洁精练,朴实易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7、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热爱校园。
    (二)歌词征集截稿时间
    2009年3月20日。
    (三)曲谱征集要求
    旋律简洁明快、优美动听,节奏鲜明,富于校园气息,有时代感,催人奋进,长度控制在2-3分钟内,体裁形式不限。
    应征者可参加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创作时应考虑齐唱、合唱效果。校歌的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作品体裁、形式、风格和唱法不限。应征者须对校歌的文字提供简要说明。
    (四)曲谱征集截稿时间
    2009年4月30日,乐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五)完整校歌作品
    2009年5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省内外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音乐学院要动员全院师生积极参与。
    三、投稿方式:
    送交作品一式两份(务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应包括文字稿件和电子版,标题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
    所有作品请交至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室,张红霞老师收,邮编:741001,电子信箱:zhx@mail.tsnc.edu.cn。
    作品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以及递交时间(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信封注明“征集”字样),我们将以时间为序作好严格的登记工作。
    联系人:张红霞
    电话0938-8367369   13309385340
    四、评选审定程序:
    1.征集到的作品先进行整理分类。
    2.组织专家对词、曲进行审核筛选。
    3.根据审核意见确定入围作品并向学校汇报,由学校审定。
    4.入围作品在校内外进行公示,组织学校各院系、职能部门、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对入围作品试听评选,同时通过网上投票和开设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5. 对入围作品进行编号,隐去作者姓名,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投票排序。
    6.集中梳理审核意见、群众意见和校内外专家意见,根据意见汇总情况确定获选作品并向学校汇报,由学校审定最终予以确认后使用。
    五、作品奖励办法:
    (一)对最终被获选采用的完整校歌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词、曲分别由不同作者创作的,各5000元),并授予天水师范学院校歌“获选奖”荣誉证书。
    (二)奖励歌词“入围奖”作品5首,每首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奖励曲谱“入围奖”作品5首,每首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作品与最终获选采用的作品不重复授奖,奖金数额以作品个数为依据。
    六、知识产权:
    1.天水师范学院校歌的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天水师范学院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2.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提供作品者承担一切责任。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http://www.chinaxq.com/html/20091/n71854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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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校歌是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学校特色的集中体现,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的精神旗帜,是大学精神的有机载体。为了进一步展示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求发展”的学院精神,凝练校园文化,增强师生员工和校友的凝聚力、自豪感和归宿感,自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我们热诚向全体师生员工、校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朋友公开征集天水师范学院校歌。
    一、歌词、曲谱及完整作品的征集
    (一)歌词内容和形式要求
    1、体现学校创业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2、体现学校的办学传统、办学理念与价值追求;
    3、体现“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求发展”学院精神;
    4、体现学校的整体风貌;
    5、体现学校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
    6、歌词简洁精练,朴实易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7、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热爱校园。
    (二)歌词征集截稿时间
    2009年3月20日。
    (三)曲谱征集要求
    旋律简洁明快、优美动听,节奏鲜明,富于校园气息,有时代感,催人奋进,长度控制在2-3分钟内,体裁形式不限。
    应征者可参加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创作时应考虑齐唱、合唱效果。校歌的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作品体裁、形式、风格和唱法不限。应征者须对校歌的文字提供简要说明。
    (四)曲谱征集截稿时间
    2009年4月30日,乐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五)完整校歌作品
    2009年5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省内外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音乐学院要动员全院师生积极参与。
    三、投稿方式:
    送交作品一式两份(务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应包括文字稿件和电子版,标题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
    所有作品请交至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室,张红霞老师收,邮编:741001,电子信箱:zhx@mail.tsnc.edu.cn。
    作品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以及递交时间(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信封注明“征集”字样),我们将以时间为序作好严格的登记工作。
    联系人:张红霞
    电话0938-8367369   13309385340
    四、评选审定程序:
    1.征集到的作品先进行整理分类。
    2.组织专家对词、曲进行审核筛选。
    3.根据审核意见确定入围作品并向学校汇报,由学校审定。
    4.入围作品在校内外进行公示,组织学校各院系、职能部门、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对入围作品试听评选,同时通过网上投票和开设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5. 对入围作品进行编号,隐去作者姓名,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投票排序。
    6.集中梳理审核意见、群众意见和校内外专家意见,根据意见汇总情况确定获选作品并向学校汇报,由学校审定最终予以确认后使用。
    五、作品奖励办法:
    (一)对最终被获选采用的完整校歌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词、曲分别由不同作者创作的,各5000元),并授予天水师范学院校歌“获选奖”荣誉证书。
    (二)奖励歌词“入围奖”作品5首,每首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奖励曲谱“入围奖”作品5首,每首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作品与最终获选采用的作品不重复授奖,奖金数额以作品个数为依据。
    六、知识产权:
    1.天水师范学院校歌的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天水师范学院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2.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提供作品者承担一切责任。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http://www.chinaxq.com/html/20091/n7185475.shtml
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公开征集天水师范学院校歌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3-20

更新时间:2022-03-28 15: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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