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歌/吉祥物图案/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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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01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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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关于征集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歌、吉祥物图案、主题品牌口号的公告 
 
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2010年10月份在莆田市举行,为了给人们留下一支动听的会歌,一个寓意隽永、富于创意的吉祥物和响亮的品牌口号,现经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委会批准,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歌、吉祥物图案和主题品牌口号。 
 
 
一、征集作品的时间: 
 
 
2008年6月10日——2008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二、征集作品的具体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第十四届省运会吉祥物图案要突出莆田地域特点,蕴含莆仙文化特色,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色彩明快,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作者应根据本届省运会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作品起名,吉祥物名字应符合其性格特征,雅俗共赏,易于传播。 
 
 
3、第十四届省运会会歌要求歌词优美、健康、向上、活泼,充分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运动精神,旋律激昂、动听、催人奋进、易于传唱。 
 
 
4、第十四届省运会主题品牌口号应简洁凝练,寓意深远,能充分体现运动精神和省运会理念。 
 
 
三、作品的征集形式: 
 
 
1、吉祥物图案设计作品必须提交墨稿一份,彩色稿一份,彩色稿标明色彩成分。用A4稿纸绘制或打印,另附简要设计说明。作品的规格不得小于12CM×12CM。 
 
 
2、会歌征集采取两种形式 
 
 
(1)征集会歌歌词 
 
 
应征者应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5件优秀歌词并在相关媒体发表,供曲作者谱曲时参考。 
 
 
(2)征集会歌歌词曲谱作品 
 
 
应征者可根据主办方在媒体上公示的入围优秀歌词进行谱曲,也可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提交会歌歌词曲谱应征作品。 
 
 
应征者应提供作品CD(伴奏曲和演唱小样)一份,作品歌谱4份,其中2份隐去作品应征者的姓名、单位名字。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 
 
 
3、一句主题品牌口号为一件作品;主题品牌口号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隐去作品应征者的姓名、单位名字。 
 
 
4、来稿需提供作者(单位、团体)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字)、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四、评审办法: 
 
 
应征作品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收稿、整理、编号,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由公证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保证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 
 
 
五、版权及奖励: 
 
 
1、来稿一律不退。 
 
 
2、所有入围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包括衍生使用权)归第十四届省运会有关机构所有,第十四届省运会筹委会将与作者签订正式合同。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3、歌词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1000元;歌词曲谱入围作品5首,其中优秀作品4首,奖金各1000元,中标作品1首,奖金20000元。奖金分配词曲作者各半。 
 
 
4、吉祥物入围作品3件,其中优秀作品2件,奖金各1000元,中标作品1件,奖金10000元。 
 
 
5、主题品牌口号入围5件,其中优秀作品4件,奖金200元,中标作品1件,奖金1000元。 
 
 
6、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 
 
 
六、收件地址、联系方法: 
 
 
收件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委宣传部宣传科 
 
 
邮编:351100 
 
 
联系人:卢晨 
 
 
咨询电话:0594-2383703 
 
 
传真:0594-2281852 
 
 
电子邮箱:14syh@163.com 
 
 
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委会 
2008年6月10日                                 http://www.putian.gov.cn/130/2008-06-11/219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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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歌、吉祥物图案、主题品牌口号的公告 
 
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2010年10月份在莆田市举行,为了给人们留下一支动听的会歌,一个寓意隽永、富于创意的吉祥物和响亮的品牌口号,现经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委会批准,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歌、吉祥物图案和主题品牌口号。 
 
 
一、征集作品的时间: 
 
 
2008年6月10日——2008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二、征集作品的具体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第十四届省运会吉祥物图案要突出莆田地域特点,蕴含莆仙文化特色,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色彩明快,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作者应根据本届省运会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作品起名,吉祥物名字应符合其性格特征,雅俗共赏,易于传播。 
 
 
3、第十四届省运会会歌要求歌词优美、健康、向上、活泼,充分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运动精神,旋律激昂、动听、催人奋进、易于传唱。 
 
 
4、第十四届省运会主题品牌口号应简洁凝练,寓意深远,能充分体现运动精神和省运会理念。 
 
 
三、作品的征集形式: 
 
 
1、吉祥物图案设计作品必须提交墨稿一份,彩色稿一份,彩色稿标明色彩成分。用A4稿纸绘制或打印,另附简要设计说明。作品的规格不得小于12CM×12CM。 
 
 
2、会歌征集采取两种形式 
 
 
(1)征集会歌歌词 
 
 
应征者应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5件优秀歌词并在相关媒体发表,供曲作者谱曲时参考。 
 
 
(2)征集会歌歌词曲谱作品 
 
 
应征者可根据主办方在媒体上公示的入围优秀歌词进行谱曲,也可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提交会歌歌词曲谱应征作品。 
 
 
应征者应提供作品CD(伴奏曲和演唱小样)一份,作品歌谱4份,其中2份隐去作品应征者的姓名、单位名字。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 
 
 
3、一句主题品牌口号为一件作品;主题品牌口号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隐去作品应征者的姓名、单位名字。 
 
 
4、来稿需提供作者(单位、团体)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字)、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四、评审办法: 
 
 
应征作品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收稿、整理、编号,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由公证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保证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 
 
 
五、版权及奖励: 
 
 
1、来稿一律不退。 
 
 
2、所有入围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包括衍生使用权)归第十四届省运会有关机构所有,第十四届省运会筹委会将与作者签订正式合同。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3、歌词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1000元;歌词曲谱入围作品5首,其中优秀作品4首,奖金各1000元,中标作品1首,奖金20000元。奖金分配词曲作者各半。 
 
 
4、吉祥物入围作品3件,其中优秀作品2件,奖金各1000元,中标作品1件,奖金10000元。 
 
 
5、主题品牌口号入围5件,其中优秀作品4件,奖金200元,中标作品1件,奖金1000元。 
 
 
6、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 
 
 
六、收件地址、联系方法: 
 
 
收件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委宣传部宣传科 
 
 
邮编:351100 
 
 
联系人:卢晨 
 
 
咨询电话:0594-2383703 
 
 
传真:0594-2281852 
 
 
电子邮箱:14syh@163.com 
 
 
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委会 
2008年6月10日                                 http://www.putian.gov.cn/130/2008-06-11/21905.htm
征集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会歌/吉祥物图案/主题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8-11-30

更新时间:2022-08-01 12:1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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