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诗南村乡村发展潜力,更好的汇聚人气,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效,充分发挥诗词作品记录乡村生活、书写乡村美景、展现乡村魅力的作用,现拟以“我在诗南有首诗”为主题,面向广大诗词爱好者征集一批优秀作品,用诗词发掘“音乐水乡·魅力诗南”的乡村之美,抒发“音为有邻”的和美乡情,党建引领诗南乡村振兴的最新成果。 01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南安市文联码头镇党委、政府 协办单位:南安市诗词学会 承办单位:码头镇诗南村党总支、村委会 02 征集范围 诗词爱好者 03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04 作品要求 作品主题:围绕“我在诗南有首诗”进行创作,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发掘“音乐水乡·魅力诗南”的乡村之美,抒发“音为有邻”的和美乡情,生动展示党建引领诗南乡村振兴的最新成果。(具体参考材料请点击文后有关链接) 05 注意事项 1、实名投稿。诗词作品征集一律采用电子邮箱投稿,每个参赛者最多只准投2首。稿件命名为“我在诗南有首诗+作者姓名”,投稿邮箱为:nashici 126.com,征稿以第一次来稿为准。 2、格律要求。只征集律诗、绝句、词(限56字以内)。诗用平水韵,词用词林正韵。 3、投稿格式。勿以附件形式投稿,直接复制在邮箱“写信栏”正文空格内,稿件一律靠左对齐、顺序是: 作者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标题(不用书名号)。 正文两句一行,必须标点符号;(词分上下片,过片回车)。 作者地址: 作者电话: 作者身份证号: 06 作品评选 由诗词学会邀请专家组,采用隐去作者姓名,进行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作品50件。其中,入选作品25件,稿费300元,入围作品25件,稿费100元。 07 作品展览 1.展览时间:2023年10月份(国庆节期间)。 2.展览方式:线上+线下展出。线上:在码头镇官微海丝码头、南安市诗词学会等单位官微发布优秀作品特辑;线下:在诗南村选取若干点位,结合诗词碑林等形式打造集中展示,并作为打卡点。 3.有关活动:力争国庆节期间举行诗碑及南安市诗词创作基地揭彩活动;为获选者颁发奖金、证书;结合党建+邻里活动举行一场吟诵会,节目包括诗会获选者吟诵表演,小学学生吟诵,南音、古筝等其他节目表演。 08 其他说明 1.本活动征稿单位为:南安市文联,码头镇党委、政府,南安市诗词学会,诗南村党支部、村委会。 2.报送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套改等行为。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本次征稿概不退稿。主办方和承办方对入选作品在著作权存续期内,有权以出版、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支付报酬。 4.本活动未尽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 联系电话:0595-68900969吴老师 南安市诗词学会 2023年8月9日 附诗南村有关材料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允许小程序打开,保存或打开即可。 诗南村简介.docx 诗南:音乐水乡古渡交响.docx 诗南音乐水乡文化的五个内核.docx https://mp.weixin.qq.com/s/E1Xv3uJV2nwaYW98WaZg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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